Archive for the ‘时事点评’ Category

想大家吃柑,你可以做广告,但不可以搞动员

星期六, 11月 15th, 2008

  因为柑蛆问题,国内的柑子滞销了,卖不出去就只能烂掉,柑农就只能亏本。在我们社會主義祖国怎么能听任农民亏本呢?所以,在国内各大论坛,都见“红色的旗帜”们在动员大家吃柑支农,气氛热烈,场面感人,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温度一下升高了八九度。

  只是我不明白,买不买柑吃,纯粹是消费行为,救济亏本的柑农则纯属善举,为什么要将两者混为一谈?我更不明白,为什么“红色的旗帜”们只管消费者花钱,不管消费者索赔?那么多消费者受毒奶所害,也没见“红色的旗帜”们站出来,动员大家起来争取索赔!

  消费归消费,想吃就买,不想吃就别买,善举归善举,想要表爱心,就去捐钱捐物,就这么简单,搞什么“吃一个桔子,少一份心酸”?叫嚷什么“蛆桔的传说证明了大部分中國人的愚蠢”?乱七八糟!难道中國人都是浆糊脑袋吗,不把事情搞成乱七八糟就不舒服的?

  想消费者多买来吃,你可以做推销广告,但是,谁见过有拿“吃一个桔子,少一份心酸”、“蛆桔的传说证明了大部分中國人的愚蠢”一类拿消费者开涮的话做广告词的?那明摆着是违法广告!你可以在广告词里说,柑蛆无害,不但无害,还蛋白质含量高,营养价值大,多吃有益健康。至于你的广告消费者爱听不听,爱信不信就难说了,但你无论如何不能说消费者担心吃到蛆就是愚蠢,甚至把吃柑上升到关心农民疾苦的道德高度是不是?

  不按行善者的需要消费就有冷血之嫌,不按行善者的认知消费就有愚蠢之嫌,这不是在强迫别人消费吗?强迫消费,那不是作恶吗?难怪中國人难逃被專制的命运,连行善都要以作恶的方式出现,那么当然只有專制才能最好地为人民服务了!

  有人问,给柑农捐钱表爱心,怎么捐?方法有二:1、看哪位柑农泪汪汪的,就往他口袋里塞钱。2、象四川地震捐款那样捐。至于说值不值得象给地震灾民捐钱那样给柑农捐钱,那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至少就目前来看,还没有人好意思站出来动员大家给柑农捐钱的,毕竟时下比柑农凄惶的人多的是!

  2008年11月13日

  作者:林云海

杨佳母亲有幸见识了中国的全免费精神病院

星期四, 11月 13th, 2008

  中國的全免费精神病院是这个样子的,你说你没精神病,就把你关进去,等你承认你有精神病,就把你放出来。很有哲学味道是不是?

  为避免院方乱收费,病人都是被秘密送进去的,病人的亲人、朋友都不知道,这样腐败分子就没有机会向病人的亲人、朋友乱收费了,而警方也会特别提醒病人的亲人、朋友在寻人过程中不要受骗上当。很睿智,很人性化的设计是不是?

  精神病院的所在地也很神秘,目的是不让无孔不入的无良医托,药托,号贩子,以及收封口费的流氓记者找到。很有安全感是不是?

  对病人的治疗,医生会明确针对病人愤恨、不满、焦躁、争辩、纠缠、易怒等症状制定治疗方案,病人该吃什么药,该怎样开导,该接受什么训练,全视乎它们对于提高病人情绪稳定的品质能起多大效果,这个效果被精确地量化为病人哭闹的次数与强度。很科学是不是?

  一连一百三十多天远离尘嚣,远离鄙俗,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心声,看央视,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所谓恍若隔世不外如是。很幸福是不是?

  那么在病院里,你是不是就与世隔绝,不能对世界发挥你的影响力了呢?完全不是这回事,当你的亲人需要辩护律师的时候,唯一正确的辩护律师就会自动送上门,你只要在委托书上签上你的大名,按上你的手印,你就可以决定你的亲人在法庭上的命运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很有成就感是不是?

  你痊愈了,出院了,你周围的人只知道你比以前正常了,不知道你曾经精神病过,还曾经在精神病院里呆过,你不用担心下来的日子会蒙上过去的阴影。很庆幸你是生在中國是不是?

  看到这里,身为小老百姓,常常要为看不起病发愁的你是不是已经跃跃欲试,急着想要享受一番呢?别急,你得先证明你是精神病人,不然,随便谁都可以进去,那么好的精神病院岂不是要人满为患了?

  据警方人士的经验之谈,精神病人觉得自己受了公权部门的不公正对待,通常都会出现愤恨、不满、焦躁、争辩、纠缠、易怒,甚至过激言行等心理刺激反应表现。你说你也有这些表现?别急,警方人士还说了,虽然有这些表现的人患精神病的几率比普通人要高,但还不一定就是患有精神病,还需要作具体鉴定。现在,请你看看自己是不是有以下情形:

  1、自己或自己的家里人被警察打了,警察愿意赔钱,还问警察要回执,不给就骂警察是流氓。

  2、家里有人被抓了,警察上门搜查,还问警察要搜查证,不给就骂警察是土匪。

  3、不知道自己算个屁,竟然象个怨妇似的威胁警察,说要跟人家没完。

  4、知道自己被警察秘密送进了全免费精神病院,竟然又哭又闹。

  如果你具备了以上四种情形,那么恭喜你,你是真的患有精神病了,全免费精神病院的大门已经为你敞开!

  2008年11月12日

  作者:林云海

为何将杨母送精神病院治疗?

星期二, 11月 11th, 2008

  11月5日,王静荣接到居委会领导电话,才知道妹妹王静梅在公安机关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11月9日,她终于在安康医院见到了失踪四个多月的王静梅。

  杨佳袭警案发后。7月2日,王静梅被警方带到朝阳区公安分局大屯派出所协助上海警方调查。此后,王静梅下落不明了。

  为了寻找妹妹,王静荣报了人口失踪案。大屯派出所告之说,王静梅在接受调查后,已于7月4日自行离开了派出所。

  9月11日,王静荣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朝阳区公安分局,要求寻找王静梅下落。但是法院拒绝受理此案,并把代为立案的律师强行拉出了法院。

  对王静梅莫明其妙失踪之事,我写过多篇文章予以质疑。我始终认为她还在北京,前不久网上传言说王静梅自杀了,有记者就采访我,问消息是不是可靠?我口中虽说半信半疑,但心里还是不相信。现在王静梅终于有消息了,真相也将大白于天下。

  那么我们就要问了,为何将王静梅送到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治疗?

  王静梅是7月2日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的,她此时身份只是犯罪嫌疑人的母亲,由于她可能了解案情接受警方调查,从法律上来看,她还是一个证人。

  警方对证人调查完后,如证人是精神正常的人,可以让她自行回家。如证人在接受调查时,突然犯了精神病,就应当通知家属,让家属接其回家。如直接将她送去精神病医院治疗,应当立即通知家属。

  对王静梅调查完后,没有让她回家而是送到精神病医院,有可能是王静梅受到刺激后突发了精神病。假使是这样的话,公安机关将她送去治疗并无不妥,但是为何不及时通知她的家属呢?

  如果王静梅没有精神病,公安机关强行将她送去接受治疗,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接受一个没有精神病的人住院治疗,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这等于是在实施非法拘禁。

  精神病医院对王静梅强制治疗四个多月后,有关部门才让通知她的家属去会见,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规定。

  《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第31条规定,当精神疾病患者有危害或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时,公安机关才可以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强制治疗,并要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

  该《条例》第43条规定,精神疾病患者及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有权了解患者病情、诊断结论、治疗方法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条例》第44条还规定,精神疾病患者享有通讯、会见来访者、处理私人财物等合法权益;因病情或者治疗等原因需要限制住院精神疾病患者上述权益时,医师或者护士应当将理由告知该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并由医疗机构在病历中记录。

  《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精神疾病患者送至医疗卫生机构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并做工作记录;无法通知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工作记录中注明原因。

  《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公安机关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往安康医院进行强制治疗的,办理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需要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往指定医院强制治疗的,由公安机关填写《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经公安分县局负责人批准后,送往指定医院强制治疗。卫生部门参与现场处置时,应当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实施办法》第12条第三款规定,经诊断认为需要住院治疗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指定医院通知后24小时内通知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办理住院手续。对无法通知到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人、近亲属的或者监护人、近亲属拒绝办理住院手续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办理,并在工作记录中注明原因。

  使人感到气愤的是,当王静荣向朝阳区公安分局报失踪案时,竟然还在忽悠说“王静梅已自行离开了派出所”。那我们就要问了,到底是谁把她送去强制治疗的?难道是王静梅自己去安康医院治疗的吗?

  作者是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作者:刘晓原

监控录像怪事多

星期六, 11月 8th, 2008

  安装摄像头,本是为了安全,为了保留证据。

  在袭警案中,针对民警是否殴打过杨佳的质疑,警方称大厅有监控录像,可证明民警的清白。杨佳称,派出所内有多个摄像头,自己在工作区域遭殴打,应该能录到打人的镜头。

  从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来看,杨佳与民警吵了起来后,几个民警强行把他拉进了工作区域。工作区域是否有摄像头,公安机关在新闻发布会上不提此事;检察机关在庭审时也是避谈,只有杨佳一人说有摄像头。对这个关键性问题,辩护人不追问,法官也不追查。

  在6个警察殴打大学生致死案中,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也没能把打人的场面录下来。死者父亲说,邻近案发现场的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大楼的楼顶上,安装有一个高清旋转摄像头,死者被发现时的位置正好在拍摄范围之内,但铁路警方称没有拍下什么。

  深圳海事局原黨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案中,深圳警方称,现场监控摄像头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对于厕所门口关键录像的缺失,深圳警方解释的原因是硬盘损坏所导致。

  2月29日,江西鄱阳县发生了一起十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枪杀报警人案件。据说事发现场也装有摄像头,但事后却被鄱阳警方拆离,录像至今没有公布。

  监控录像被执法者所掌控,即使录下了证据,还可以说成没有拍到,可以说成被损坏了,或者干脆拆除说没有。

  监控录像成了关键证据后,为何会莫明其妙出“毛病”?答案很简单,这些摄像头是为执法者而设立的。咋能让它成为指控执法者和官员违法犯罪的证据呢?

  作者:刘晓原

这是不是一起女童猥亵林嘉祥书记案

星期五, 11月 7th, 2008

  甭管哪儿出了点什么事,更甭管查清没查清,那个新华社都会一个口吻,不是一小撮坏人指使,就是少数不法分子操纵。准极了,老秦一直把这叫做“新华社思维”。如果天天按“新华社思维”看天下,不是西方反華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就是国内階級斗争又有了新动向。筷子头上有枪声,千万不要忘记階級斗争。

  昨天深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特意澄清了嫁祸于林嘉祥书记身上的不实之词,林书记不是流氓也没有猥亵、淫秽行为。消息传来,老秦十分不解,深圳警方为什么如此草草收场,是不是收了对方的回扣。为什么不用“新华社思维”审视此案。显然这是一起明显的11岁女童猥亵并腐蚀拉拢书记案。对这样的大案要案深圳警方为何不一查到底,揪出背后的不法分子和极少数一小撮坏人,宜将剩勇追穷寇。

  在11岁女童的猥亵面前林嘉祥书记尽管喝多了酒,但一样拒腐蚀永不沾,他用巨大的手掌按住了罪犯的肩膀靠脖颈位置,怒斥了罪犯的阴谋,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听一听这是多么无私无畏的壮语豪言,这说明在猥亵和腐蚀面前,我们的林嘉祥书记头上三尺有神灵,六十度的酒精醉不动。

  最后无奈的罪犯又招来什么所谓的父母对林嘉祥书记进行围攻,但林书记宁肯出钱也坚决不出卖灵魂。“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这就是林嘉祥书记的人生观:金钱诚可贵,灵魂价更高。至死护灵魂,金钱皆可抛。

  不是吹的。老秦在仔细地研究了案情后认为,这是一桩典型的猥亵和腐蚀高级干部案。案发地点深圳改革开放的窗口,案发猥亵和腐蚀对象是交通部深圳海事局书记纪检组长抵制资本主义的前哨。

  发人深醒的11岁女童猥亵并腐蚀拉拢书记案。依然发生在中國改革开放三十年后。值得警醒!

  来源:秦全耀博客http://qinqy-12345.blog.sohu.com/103799755.html

  作者:秦全耀

从杨佳到林嘉祥看社会现状

星期五, 11月 7th, 2008

  杨佳袭警已过去4个多月,世界人民都在关注此案每一阶段所发生的过程。从性质来看,杨佳被判处死刑,是没有疑义的。但是从杨佳被查押,到杨佳维权,再到杨佳袭警,及其对杨佳案件的判决。所有这些过程,司法部门都是在全世界人民的众目睽睽之下,表现出遮遮掩掩、躲躲闪闪、偷梁换柱、改头换面,让人看了无所不用其极。从恶劣影响来看,不亚于杨佳袭警本身。可以这么说,此事件让全国人民再一次证明:司法机关历来缺乏公正性、透明性。

  杨佳的悲局,是由于他太懂法,使他在合法状态对执法者的藐视,造成与执法者高高在上,目无法纪的一次有力碰撞。这次碰撞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有人说过:“对方之所以伟大,原因是自己跪着”。今天,中國人民如果都能象杨佳一样,懂法,且能依法维权。警察那种目无法纪、目空一切的现象不可能大面积存在,杨佳带来的惨剧不可能这样发生。因此杨佳的悲剧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定责任。这也是林嘉祥为什么如此叫嚣:“我是中央派来,与你们深圳市委是平级的”。这种身份的表明,无非是一种习惯的使然,在精神上摧毁对方,让对方必须仰视于他,目的是致法理于不顾。这是中國目前之现状,他不过是这一集团组织的一个缩影和代表。

  中國人民一直唯唯喏喏过着自己的日子,受到一点恩赐,将会受宠若惊。受到一点威吓,马上退避三舍。从来没有活出一点个性,更别谈什么人權。特别是,生活在底层的中國老百姓,更是在生存线上挣扎着。自己发不出什么声音,也没有谁更为其利益说话?这就为什么毒奶粉能在老百性阶层出现,而在奥运期间,供给世界运动员的牛奶,没有出现毒奶的原因,同时说明毒奶是可控的。这也再一次证明,中國老百姓在他们眼中,根本没被当作人看,是可以任意践踏。再看后续事件的处理,又是一幕幕滑稽剧在众目睽睽之下表演。

  就在前不久,中國铁路局为了7个日本人赶时间上飞机,特意在行驶路上停靠1分钟,并为其一路开绿灯。同一时期,一位精神病患者,在火车上,被捆绑回家,直至活活憋死。这两件事一比较,简直把中國人的脸都丢尽。你不把中國人当作人看也就算了,但为了博取国际影响,却把外国人当神供着,来反衬着你的服务水平之一流。这是中國政府典型面子工程,可外国人仍不领情。你看,奥运开幕式,已经在脸上贴满了金子,结果人家还是有人说你不是,中國人權状况也是每年被西方攻击的对象。

  再看汶川地震,学校大面积房子倒塌。这种普九所建的学校,本为脱盲,却为此脱命,父母为了孩子在天之灵,对如此豆腐渣工程,想讨个说法。帮闲文人余秋雨却还含泪劝告。此等事情已让中國人忍无可忍,但却把愤怒大多发泄到范美忠的身上——一个只说真说,却未产生不良后果的历史老师身上。

  发生在广东的许霆案,由于取款机出故障,就为取了不属于他的17.7万元,一审判决竟然是无期徒刑。后终在舆论的压力下,二审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不想再举太多例子,种种事件表明,中國的法律就象蜘蛛网,“能网到的只能是一些蚊子,遇到麻雀,将会连网带走”。庆幸的是,中國人民的眼睛也渐渐被血洗亮了。这就为什么杨佳最后在走维权之路,走不通时所采取极端作法。“你不给我说法,我将给你说法”的经典名言。同时被林嘉祥猥亵的小女孩父母也放出话来:“多少钱我也不要”。这才是真正中國人的性格,中國社会能否走向民主法治之路,就必须有大量这样的人存在。也不管你是从中央来,还是从日本来,还是从美国来,我是一个中國人,我只依法享有宪法赋予我的权利和义务,有这就足够了。

  写于2008年11月4日

  作者:佘开晓

泛滥的有毒食品分明是国家纵容出来的

星期三, 11月 5th, 2008

  国家本来是每个国民个体用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免受威胁,免受欺压的工具,然而当国家这个工具有了自己的利益(“国家利益”),自己的需要(“国家需要”),自己的目标(“国家目标”),自己的规划(“国家规划”),自己的意志(“国家意志”),自己的秘密(“国家秘密”)的时候,也就是当国家这个庞然大物成了妖怪的时候,它就成了国民个体受伤害,受威胁,受欺压的最大源头。这还不止,还有更可恨的是,这个妖怪越是站在了国民个体的对立面,它就越是厚颜无耻地代表国民总体,抹煞国民个体,在它的“稳定”,“和諧”,“盛世”的锣鼓喧天中把一个个国民个体的希望,尊严,血性,良心,良知,操守都埋葬了,中國今天无处不在的有毒食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泛滥起来的。

  就拿三聚氰胺毒化全球这事来说吧,只要你把国家看成一个有自主意识的妖怪,事情的脉络就会很清晰。拿三聚氰胺冒充蛋白质喂养被妖怪视为“负担”的十三亿国民,最大的受益者是谁?是妖怪!丑闻曝光后,妖怪可有大出血?没有!妖怪只是换了几根毛,受害的国民不但得不到任何赔偿,还要自费做检查,为妖怪的GDP做贡献!要不是妖怪不小心让三聚氰胺流出了大陆,不小心把港人,澳人,台人,洋人也毒到了,以致全球对妖怪所有的出口食品及食材全都风声鹤唳,鸡蛋里挑骨头(还真的在鸡蛋里挑出了骨头——三聚氰胺!),以致全球那些拿美元、欧元、日元等国际硬通货消费的金主们全都对妖怪咄咄逼人,“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以致妖怪那个通过出口创汇,积蓄雄厚的外汇储备作为银弹,藉以提升国际地位的百年大计前景堪忧,那么妖怪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可以欢庆取得“抗毒救灾”的伟大胜利了,绝不会象现在这样因为丑闻蔓延,一发不可收拾而焦头烂额。

  可以说,三聚氰胺事件会由意料中的伟大胜利演变成现实中的对外求和,纯属意外,毕竟妖怪说了,它的出口食品合格率是99.21%,内销食品合格率是97%.如果不考虑令妖怪不愉快的意外因素,那么给十三亿国民喂食三聚氰胺这事就实在是太令妖怪愉快了,不仅可以为妖怪节省大量的生物资源,还可以帮妖怪解决人口负担过大的问题,而且,就算出了事也能坏事变好事,对妖怪的GDP不无补益,这么愉快的事,如果妖怪能忍得住不去纵容,它就不是妖怪了!

  毒奶曝光了,制奶业的业内人士说,往牛奶里面加三聚氰胺是行业公开的秘密,毒鸡蛋曝光了,饲养业的业内人士也说,往饲料里面加三聚氰胺是行业公开的秘密。为免大家未毒死而先饿死,在这里我不想说还有多少关于有毒食品的“公开的秘密”,不想说三聚氰胺事件在众多有毒食品的“公开的秘密”中算老几,我只想说,既然说是“公开的秘密”,那就一定是妖怪纵容的结果!

  2008年11月3日

  作者:林云海

土匪上街,无论任何时候都宜穿上制服

星期三, 11月 5th, 2008

  脱下制服的土匪比穿着制服的土匪更危险。

  穿着制服的土匪,大家都知道他是土匪,所以都知道对他忍让,就算表现得很孬种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因为,大家有目共睹,对方是土匪耶!一个巴掌打不响,土匪再蛮横,对着一个拼命赔好话,赔笑脸,赔小心的超级软蛋,也犯不着把人当街打死的,于是,软蛋安全了,土匪也省官非了,很和諧。

  脱下制服的土匪,大家不知道他是土匪,所以不知道要对他忍让,受了一点点伤害也要大惊小怪,受了一点点委屈也要唇枪舌剑,受了一点点欺负也要大打出手,大家都看着呢,做缩头乌龟咱丢不起那个人!而土匪虽脱下制服,土匪的自觉却一点没少,绵羊们竟敢冒犯虎威,简直反天了!那边有血气,这边有匪气,于是火星撞地球的事情发生了,就那么当街当巷又是挂彩,又是横尸的,社会不再和諧了。

  土匪上街穿没穿制服,会带来迥然不同的社会后果,差别之大简直是冰火两重天,所以,在这里强烈建议土匪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共建和諧社会,身为土匪的你,无论任何时候上街最好都穿上制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冲突,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土匪街头打人致死案,就是因为几个土匪上街寻乐子时穿了便衣,对方不知道他们是土匪,竟然跟他们比嚣张,结果自然是找死!有人有眼无珠,自己找死,本来也没土匪什么事,可麻烦就麻烦在土匪当时没穿制服,人们硬是不同意死者是自己找死,大家都觉得,如果我们在街上碰到哪个嚣张点的,都需要担心他是不是没穿制服的土匪,这日子还是人过的吗?绵羊们群情汹涌,老虎也得退避三舍,所以那几个土匪就有麻烦了,如无意外定会被拿来平民愤!而这一切都因为那几个寻乐子的土匪没穿制服啊,可敬的土匪们应该引以为戒!

  2008年10月27日

  作者:林云海

上海袭警案又跳出来第二个郏啸寅

星期二, 11月 4th, 2008

  这个新的,胆大包天的造谣者一口气造了四个谣。

  第一个谣言,说杨佳母亲极可能已死。造谣者的逻辑是,如果没死,她怎么不肯出现?千呼万唤不出来,不是死了还能是什么?

  第二个谣言,说被杀死的警察不如猪。造谣者的逻辑是,如果不是不如猪,因公殉职怎么没封烈士?家属那个哭啊,闻者伤心,见者下泪,还求不来一个烈士封号,上面那么狠心,还不是因为丢不起那个脸?

  第三个谣言,说整个袭警案黑幕重重。造谣者的逻辑是,如果录像没做手脚,一个普通百姓怎么可能7秒钟干掉4个训练有素的警察?如果连这个都要做假,还有什么不可以是假的?

  第四个谣言,说闸北区警察变本加厉。造谣者的逻辑是,如果警察不动辄罚款搞创收,哪来的钱捐给死难同袍的家人?羊毛出在羊身上,警察的捐款最终要着落在老百姓头上不是很正常吗?

  我彻底无语了。且不说,我国公民在国内享有最充分的人身自由,难道杨佳母亲就没有不现身的自由?且不说,既然已经肯定了六位警察是因公殉职,难道还有猪会是因公殉职的?且不说,杨佳之前被请进局子还能完整无损走出来,难道以他的绝世武功就不能将四位全无防范,又手无寸铁,更兼被案牍劳形的警察秒杀?就说闸北区的警察吧,他们为了防范杨佳这类危险人物危害社会和諧,为了实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誓言,一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法制卫道士的形象有目共睹,有口皆碑,今天之所以要加强执勤力度,不就是为了多看看有哪个盘查对象情绪不稳定,好及早将杨佳第二,杨佳第三,杨佳第四……消灭于潜伏状态吗?

  呜呼,谣言止于心正,止于眼明,止于口密,止于抓捕,归根到底是止于抓捕,多说无益,还是快点抓人吧!

  2008年11月5日

  作者:林云海

含泪劝告被林书记猥亵女童的父母

星期二, 11月 4th, 2008

  昨天从一些媒体看到,一位女童受到了“北京交通部派来的高官”,即深圳海事局黨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的猥亵,家长要求通过法律手段来惩处这位“怪叔叔”。从录像画面上看得出,林嘉祥正用比较温和的方式来解释,但家长的情绪激烈。由此,那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和哄客又开始闹事了,叫嚣着要将林书记如何如何。

  为此,我要含泪向被林书记猥亵的女童的父母作如下劝告——

  你们所遭遇的女儿被猥亵之痛,全国人民都感同身受。那么多网民和民众在同一时间关心和讨论此事,这肯定是人类历史上最浩大、最隆重的一次猥亵事件了。被猥亵的对象,就是你们的孩子。一位著名鬼词诗人对我说,有十几亿人关心,“纵被猥亵,也幸福”。我想,你们的孩子如果还算聪明,也一定已经安宁。

  林书记的猥亵行为,当然必须追究。我现在想不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什么机构胆敢包庇这个人。你们现在所说的话,其实早已是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决心。但是,这需要有一个过程。

  因为,无论怎么说,这次猥亵事件主要还是天灾——要知道,林书记当时喝了酒啊。古人云:酒能乱性。俗话说得好:人是好人,酒是孬孙。如果不是喝多了,作为一位交通部派下来的高官,怎么会在公共场所干这种事呢?当然,也有喝了酒不猥亵女童的官员,但这有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从一个角度来论定。已经有好几位知情人说了,林书记确实是喝了酒的,理论上一切喝了酒的人都会耍酒疯,除非有特殊原因,而这次林书记喝的,肯定还是好酒!

  有了这个主因,再要论定猥亵女童的其他原因,就麻烦得多了,需要有较长时间的科学检测和辩论,而且要经得起国际同等级的酒精测试和人性比照。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在深入调查之后尽力保护猥亵女童的实物证据,以便今后进行司法技术调查。但在目前,不能急躁,因为还有更危急的事。

  网络暴力和舆论暴力的问题是悬在当事人头上的凶剑。现在不管是网络也好,还是社会上也罢,上上下下所有的力量还在气喘吁吁地对林书记进行“人肉搜索”和曝光,更有甚者还对林书记进行了大肆的诋毁和人格的诬蔑,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声誉和形象。舆论狂飙突进,一切都处于混乱状态,因此,确实很难快速腾出手来处理已经被猥亵了的女童的法律问题。我想,你们一定是识大体、明大理的人,先让大家把当前混乱的舆论问题解决了,怎么样?

  你们女儿被猥亵以来的杰出表现,已经为整个中华民族赢来了最高尊严。你们一定不会否认,这些天来,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全国各地关心此事的人们,都尽心尽力、令人感动。只有当这些里里外外的多重力量不受干扰地集合在一起,才能把今后十分艰巨的任务一步步完成。因此,你们要做的是要保证情绪稳定,以主人的身份使这种动人的气氛保持下去,避免横生枝节。一些对中國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

  来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胡佳获欧洲人权奖,中国人民情绪很稳定

星期一, 11月 3rd, 2008

  10月23日,欧洲议会不顾中國外交部的强烈抗议,悍然授予中國在押犯人胡佳“萨哈罗夫人權奖”,消息传来,国内外反華势力欢声一片。然而,反華势力很快就笑不出来了,中國人民不动如山,给反華势力迎头浇了一盆冷水。

  没有人到欧盟国家驻中國使馆抗议,没有人抵制欧盟国家在中國的商家,没有人历数欧盟国家与中國的新仇旧恨,没有人在欧盟国家的街头游行示威,没有人宣布不去欧盟国家旅游、留学、定居,没有人宣布唾弃自己在欧盟国家的国籍,也没有人大张旗鼓批斗胡佳,没有人声明开除胡佳的校籍,没有人放言等胡佳出狱有他好看,没有人到胡佳家去泼粪,一句话,中國人民情绪很稳定,完全没有感情受到严重伤害的样子。

  中國人民动辄掏出五星红旗,满世界吼叫“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爱国形象不是举世闻名吗?为什么中國人民今次没有群情激愤?难道欧盟的挑衅行为就没有粗暴干涉中國内政?中國人民的感情就没有受到严重伤害?当然不是,中國人民之所以情绪稳定,完全是因为中國人民看穿了反華势力妄图打草惊蛇的诡计。中國老百姓大多数不知道欧洲的人權奖,大多数不知道胡佳是何许人,如果我们把事情闹开,闹大,就是在帮反華势力做免费宣传,我们越闹得凶,他们越高兴,而如果我们当没事发生过,反華势力的阴谋自然就要破产!

  反華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反華举措花样百出,要想挫败反華势力的图谋,就要讲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若是不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而只管勇往直前,就只会落入反華势力的圈套,让反華势力的奸计得逞。比如反華势力抵制北京奥运,已经把中國老百姓惊动了,我们就要把反抵制的声音喊得比他们更响,更凶,让中國老百姓明白这个世界谁怕谁。再比如诺贝尔和平奖,中國老百姓都知道这个奖,也关注这个奖,我们就要不惜一切代价让胡佳止步于提名,万万不能让胡佳真把诺贝尔和平奖得去了。

  兵无常势,具体情况不同,适用的策略也不同,只有知彼知己,又不拘一格才能做到百战百胜。对欧洲议会授予胡佳人權奖的闹剧,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情绪稳定,让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反華势力哭去吧!

  是的,面对中國人民的大智大勇,唯恐天下不乱的反華势力已经一败涂地,一名反華人士哭丧着脸说:“然而,这位青年人不惜一切捍卫自由的努力,在中國却不为众人知晓,许多人被问起胡佳时,都睁大眼睛说不知道。而胡佳在中國的维权活动,就像在沙漠上钓鱼一样艰难。”中國人民都笑了。

  2008年10月28日

  作者:林云海

义士杨佳,永垂不朽

星期一, 11月 3rd, 2008

  北京人杨佳,性格内向(官方版本:性格孤僻),喜欢读书,在上海街头骑了个自行车遭到无故盘查,因为没法证明自行车是自己的,就被疑似盗车贼,抓进公安局殴打,致使睾丸受伤,成为一个受害者(官方版本:警察始终对杨佳礼敬有加)。随后,多次去公安局讨还公道,终难遂愿,于是宣称于世,这个事情不会善罢甘休,又成为一个”刁民”.随后,上海警方两次派人赴京致谦,商讨赔偿”私了”,未果,义士杨佳终于忍无可忍,发动了一场个人对强权的战争,单人单刀,奔沪袭警,杀六人,大快天下,又成为一个义士(官方版本:暴徒)。随后,杨佳注定要被枪杀,他又会成为一个大众心目中的烈士。

  我家里的家具、电器、包括身上穿的衣服,这些东西在购买的时候都没索要发票,即便索要了,可能也没保存好,即使保存好了,也没随身带,那么坏了,我不能证明这些东西是我自己的;那么坏了,我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那么坏了,我随时都会被恶警拦截踢坏我的睾丸。

  中國目前的司法状况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但是,这只是一定程度上。非只司法制度,这个社会制度本身,最缺少的就是”无罪推定”,它往往对公民进行有罪推定。人民民主專政嘛!不找一批”敌人”,真会成为怪事。连制度也在为自己不断寻找”敌人”,连高层也在寻找”异己力量”,那么一个普通警察就会上行下效,他要不找点”坏分子”来刺激自己,那也会成为怪事。

  我这样一说,就把杨佳往现行社会制度上扯,好了,又有人快来骂我了:真他妈能牵强附会。但是,杨佳是孤立的吗?拦截杨佳的警察是孤立的吗?不是。我本人就被警察敲诈过一万元现金,好在没有受皮肉之苦,于是没有动杀机。石家庄一个遭受监视的异议人士对我说:杨佳真好,他杀了警察以后,警察对我客气多了。

  一个杨佳倒下去,千万个杨佳会不会冲上去,这个问题值得思考;杨佳的战争失败了,成了战俘,千万个杨佳会不会失败,那时候谁将成为战俘,这个问题也值得思考。杨佳告诉我们:汉人的血性可能还是有的;瓮安人民告诉我们:真正的黑势力在人民的怒火面前也是脆弱的。

  改良是美妙的,但仇恨成为改良的动力,就不太美妙了。中國的就是这样,往往用烈士的鲜血和脑浆形成波涛来推动改良,好残酷的改良啊!孙志刚死了,换来收容遣送制度的变革;杨佳死了,恶警估计也能短期收敛;瓮安人民被鎮壓了,市委书记大接访也开始了。我由不了不骂:你们他妈的,早干嘛去了?

  以往,为了别人的生命财产而自愿牺牲生命的人被称为烈士!今天,为了自己的生命财产而被迫放弃生命的人也应该被称为烈士。向前一步是勇士,向前三步是烈士。向所有的勇士致敬,为所有的烈士默哀。没有他们背负”反革命”和”暴徒”的罪名,我们难得有今天。

  杨佳用一个人的起义推动了社会改良,瓮安人民用集体的起义推动了社会改良,这样没完没了,不知道还要多少鲜血才能洗涤这个社会。中國文人好诩为知识分子,好,算你是知识分子,但你的血性呢?每人写一篇质疑社会的文章,社会何至今日之荒唐?可惜,你们大多只会恭迎今上,只会诋毁一切质疑这个制度的人。

  世界上有190多个民主国家,据说真正合格的有40多个,这个看法或许有道理,因为确实有一些”民主国家”搞得不怎么样。中國文人喜欢嘲笑一些国家民主了个一塌糊涂,岂不知自己的祖国不会民主,也并不擅长用獨裁治理社会,可谓獨裁了个一塌糊涂。

  长叹一声:哎………………

  2008.7.15

  作者:张辉

人们为何如此痛恨交通部下来的林嘉祥

星期一, 11月 3rd, 2008

  交通部下来的“林嘉祥”,现在无疑是一个“风云人物”。举国上下,竟然能有数以亿计的人在唾骂他,恨不得食其肉,啃其骨;鲜有人敢为其辩护,即便有人为他说上几句话,也必定被视作同案犯,受到群起攻之。

  按照常理分析,一个人可以让人痛恨到到如此程度,肯定是倒行逆施,灭绝人性,惨绝人寰了,其恶行只怕到了罄竹难书的地步。然而,林嘉祥的恶行,实际危害肯定没有超过任何一个“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那么,人们如此众口一致的痛恨他,一定是有某些社会化的原因的。

  一般而言,在一个非战争年代,即便那种人性几乎灭绝的差不多了变态连环杀手,都很难遭到这种众口一致的痛恨,唾弃,甚至于还会产生一些同情者,从其成长环境,家庭背景,社会化影响,为其行为进行某些辩护,既便如此,同情者也不会遭到一边倒的“同案犯”的对待。可是,恶行远不及的变态连环杀手的林嘉祥却成功的做到了这一点,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其中至少隐含了如下的信息:即便我们可以给予变态连环杀手一种社会化的还原,但感情上绝难接受:“一个飞扬跋扈的权力者是被一个坏体制惯坏的,而并非他的道德人性有多么的恶劣。”这么一个常识。

  分析之前,还是必须还原一下这个事件,喝了一点酒的林嘉祥,对热心带其上厕所的下女孩意图猥亵(当然,警方的认定尚未出来),小女孩挣脱后,惊恐万分,其父母找林嘉祥理论,谁料林嘉祥口吐一系列的“惊世狂言”: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和市委书记是山东老乡。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可以肯定的说,林嘉祥如果不说这几句话,那么这件事情不会激起多大的波澜,林嘉祥的官位也必定会坐得安安稳稳的,这就是中國的现实情境。然而,“不幸”的是,林嘉祥说了这些话,更重要的是,几乎每个人都相信了,林嘉祥,做为交通部派下来的大官林嘉祥,必然会说这些话。如此,他的这番话语,一经公共传播,实际上就不是针对小女孩说了,而是等于直接对绝大部分民众说的:我是大官,我想着么着就怎么着,你们算个屁啊?

  这毫无疑问是对每一个民众赤裸裸的挑衅,既便如此,也不足以达到全民讨伐的程度。这句话可以产生毁灭性的威力,那是因为我们的现实,那种“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你们真的不算个屁”情形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如此,它才彻底的戳中了大部分民众的痛楚,而引爆成核武。

  在权力缺少起码限制的情况下,民众多多少少受到过各种各样的飞扬跋扈“林大人”的恶待,在这种直接和权力直接打交道的过程中,即便有“林大人飞扬跋扈”,让你觉得自己不是个屁,公民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反击手段,(大部分的资源被政府垄断,代议制并未建立,无法对政府和官员实行硬约束,若想通过媒体至第四种权力维护权利,也是困难重重),如此,这种深入骨髓的不满和愤恨,那种深刻的被剥夺感其实已经充斥了你的胸膛,只等待一个合适的契机来引爆。

  交通部派下来的“林嘉祥”毫无疑问,就是这样一个契机。民众可以为所欲为的发泄自己长期积累的那种“不是个屁”的不满,那种深刻的被剥夺感,将一腔痛恨全部喷射在林嘉祥身上(另外,这里还隐含一个基本判断,在此等情形下,体制也肯定会放弃林嘉祥,这样做是绝对安全的,不会受到飞扬跋扈的林叔叔及其支持力量的打压的)。如此,我们可以说,交通部来的“林嘉祥”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成为一个载体,成为此种民众情绪的宣泄口,他们将“林嘉祥”变幻为一个个不同的“林嘉祥”,每个人心目中的那些“林叔叔”,开始毫不容情的的鞭笞唾弃,是的,人们就在“林嘉祥”那里寄托自己的痛恨,那种被挤压,无处发泄的痛恨。

  从此种意义来说,交通部派来的“林嘉祥”是一个倒霉鬼,它背负的罪孽是其他千千万万“林嘉祥”的累加,只是,那些“林嘉祥”分散寄居在权力体制之内,与分散的民众直接对接,可以飞扬跋扈,有能力让这些民众“不算个屁”,而民众拿他们也没什么办法。

  林嘉祥事件的意义何在?个案正义当然无法绕过,林嘉祥应该得到公正公开的惩处。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它让我们知道了,每个民众心中都驻扎着或多或少的不同的“林嘉祥”;从这个普遍化的“林嘉祥中”,我们知道了自己,会为何会如此痛恨交通部下来的这个林嘉祥;

  然而,一些更为重要的问题呢?我们如何驱赶驻扎在民众心中的那些不同的“林嘉祥”?我们如何涤荡那些寄居在权力体制内的众多的“林嘉祥”?我们又如何改进这个惯出了众多“林嘉祥”的制度系统?这一切,至少我目前还找不到答案!

  来源:荆楚网

  作者:梁丁

我对林大人“很黄很暴力”事件之分析

星期日, 11月 2nd, 2008

  年初,北京一位小女孩对着央视镜头说了句“很黄很暴力”,简直就如史书中具有谶纬意义的童谣,一下子成为本年度最有概括力的民间流行语。前些日子,拜公共场所的现代监控设备和互联网之利,一件发生在深圳某11岁姑娘身上的“很黄很暴力”事件,没能被从容地封口,而是一夜之间闹得全球皆知,那位“交通部派来的”高官——深圳黨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也成了名人。现在随便问一个网民,他们未必知道交通部部长和深圳市市长的大名,但他们多数知道这位林大人。

  这位林大人的仕途肯定是完蛋了,而且远不至此,他受到来自上级无论多么严厉的处罚,都不用觉得奇怪。因为这件事,他触了太多人的霉头。

  一、这事件是三中全会后轰轰烈烈开展的全面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一种莫大的反讽。“发展观”学习和黨史上历次整风式的学习,如“社教”、“三讲”、“先进性教育”一样,高层意在通过这样的活动统一思想,整顿队伍,而就当下社会矛盾突出,执政黨内贪腐丑闻不断,经济危机又雪上加霜的当下,高层对“发展观”学习恐怕寄予更大的希望,而将其作为挽救不佳的公关形象应是重点考虑。可林大人一出,本来就容易流于形式的这类整风式学习,自然和被人和这件事联系在一起。君不见,网上已有人将林大人讥讽为“科学发展官”么?这大大地丢了高层的面子。中國的政治威权往往就建立在面子上面,你让老大如此丢面子,能有什么好下场?

  通过这两天舆情的评判,我现在完全可以说林大人这件事已经发酵为政治事件,将它视为微缩版“毒奶粉”事件毫不为过。中國人无可奈何,中國人忍气吞声,中國成年人自己可以过着卑贱的生活,但伤害到孩子,则突破了人道伦理的底线,其对公众情感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这就是为什么地震中人们最伤心的是校舍的倒塌,也就是为什么“毒奶粉”引起如此大的风波。而前两件事牵扯执政集团方方面面的利益纠葛,牵一发而动全身,高层很难下决心切割,只能上下捆绑在一起,应对汹汹物议。而这件事,林大人基本上没有将自己和高层捆绑在一起的可能,抛出他,高层只会得分。这件事的处理,我估计已不是交通部黨组能说了算的,若在这个层面,林大人尚有公关的空间。

  二、林大人违反了中央驻地方单位和当地政府关系之潜规则。中央驻地直属单位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本来就微妙,尤其是深圳这样的发达地区,因为肥得流油,中央各个系统更热衷往那里派直管单位,形成九龙争食的局面,当地的百姓乃至官员多有怨言。因此聪明的驻地官员,会小心翼翼地维持和当地官员的平衡。可这位林大人,当着众人大声咆哮他是北京派来的,一个厅级官员竟然说和副省级城市深圳的市长平级。这样的作为,在体制内部也不能容忍,他牛逼过界了,不但让交通部黨组难堪,估计深圳市的官员也乐见林大人被弄掉。

  三、酒后见真性情。这位林大人真实的面貌在酒后暴露无遗,可以想象平时他是个跋扈的人——权力不受限制不跋扈也难。这样的官员通常自诩为有魄力,镇得住阵脚。他得势时威势赫赫,但却容易得罪人。这样的官员不出事则罢,一出事就不知有多少同僚、下属拍手称快,其政治上的竞争者绝不会放过落井下石的机会。而在这样的肥差任上,其平时的作为能给人太多的想象空间。林大人的事件想要控制在“涉嫌猥亵女童”的范围内,都很困难,缺口打开了,如果顺藤摸瓜下去,很难说不会扯出其他问题,而那些问题完全可以让一位“交通部派来的”厅局级官员死得很难看。

  来源:凤凰网博客

  作者:十年砍柴

“交通部派下来的”怪叔叔

星期日, 11月 2nd, 2008

  对时尚漫画缺乏了解的人,猛地听到“怪叔叔”这个称谓,多半一头雾水。深圳海事局58岁的黨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近日现身说法,亲自演示了一回。据报道,10月29日,林嘉祥在一深圳餐馆,掐住一位11岁女童的脖子,企图拖进洗手间猥亵,未能得逞。简单地说,林嘉祥和“怪叔叔”高度契合:在一般日本漫画里,怪叔叔是对中年娈童癖和色狼的通称。

  为保护儿童,全世界都严厉禁止对儿童的性侵犯。娈童癖就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和性犯罪。这在许多国家都是重罪。林嘉祥利用女童的天真和纯良,引诱她带路前往洗手间,意欲施暴……女童幸运逃脱,但因惊吓过度,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事情到此,令人痛恨但尚未升级。且看报道:女童父母拦住林讲理。林嘉祥不以为耻,反而大言不惭:“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在我看来,林嘉祥在这一刻翻开了他人生崭新的一页,这厮绝非醉了,而是屎尿灌脑,满嘴喷粪。我以为,这个被网友不惜冒犯猪狗鸡鸭而称为“林禽兽”的东西不但犯了天条、乱了人伦、违法乱纪,还全面抹黑了首都、部委和特区以及深圳市民。他的言下之意大家该听得出来吧:官高权大,即可为所欲为———这算是说出了真相还是出卖国家机密,我还不能肯定。但“我是交通部派下来的”这句话,将成为性侵犯的同义语开始流行,这一点我很有把握。

  一通混账话也就罢了,可以等待法律严惩林嘉祥的恶行。然而,事情到此尚未登峰造极。我发现,科技进步正让作恶的空间和时间变窄变少。起码,林嘉祥催生了“人肉搜索引擎”也可以伸张正义、造福社会的新例证。凭借视频、互联网,在警方尚未确证林的身份之前,众网友已齐心协力掀了他的老底。成效很大,比如,网上流传的一张林嘉祥穿着庄严的海事制服,佩戴工号为120002徽章,笑逐颜开接受“文明单位”奖牌的照片,就一直在我眼前挥之不去,这大可以成为网络恶搞的素材,或者伪君子的签名。

  技术的好处还不只于此。民意的传递因为网络变得高效起来,促使事态进展良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反应之快,决心之果断,处理手法之干净利落,也前所未有,值得称道。新闻发布会召开,承诺不捂盖子、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另一副局长代表部门向受害者道歉,林嘉祥人未到,职已停。女童的遭遇让人伤悲,怎么解决还要拭目以待。所幸,只要惩恶扬善,怪叔叔虽不一定绝迹,但肯定会渐渐凋零,这就有了一个不错的开始……□

  背景新闻:男子猥亵11岁女童自称”北京来的高官”

  据南方网10月30日报道 热心帮一名50来岁的男子指路,却被卡住脖子强行往男厕里拖,才上6年级的11岁女生小陈(化名)吓坏了,挣脱控制跑回酒楼包房向父母哭诉,谁知,面对女生父母斥责,嚣张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前晚,这一幕在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海鲜大酒楼上演,南山警方介入调查取走监控录像,小女孩受惊不敢上学。

  谁也没想到,噩梦会降临到天真烂漫的优等女生小陈身上,她被吓得发抖,不敢去学校上学,只能哀求母亲陪在身边,紧紧裹着被子,甚至会被自己的说话声吓着。陈母无奈,只能请假在家陪女儿,祈祷女儿早日露出笑脸。

  “我们是受害者,但报料投诉都不敢当着女儿的面”,陈母说,女儿不敢再回想那一幕,稍一提起就会发抖。

  前晚8时许,市民陈先生定了包房,一家人高高兴兴去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海鲜大酒楼用餐,小陈很乖,穿上心爱的绿衣服白裙子,一直跟在母亲身边。晚上8点40分左右,年仅11岁的小陈走出包房,穿过餐厅大厅去上厕所,恰好路过墙边一围台时,一名50来岁的高大男子叫住小陈,询问洗手间在哪里,小陈讲了洗手间的位置,可该男子仍不清楚让小陈带路,天真烂漫的小陈热心地答应了。

  酒楼监控录像显示,酒楼大堂内秩序井然,扎着马尾辫的小陈走在前面,一名身材高大的白衣黑裤男子跟着,小陈热情地比划指路,而白衣男子则跟着打量小陈,不久,两人走出监控镜头的监控范围。不到一分钟,小陈奔跑着出现在镜头内,径直往包房跑去,马尾辫随着步子跳跃。几分钟后,陈父陈母带着小陈、小陈的弟弟走到大堂,四处寻找白衣男子,同时与酒楼大堂经理交涉……几分钟后,陈母带着两孩子返回包房,服务员侧目观看,白衣男子不停推搡陈父,手指指指点点态度十分嚣张,不久,与白衣男子一起吃饭的一名白衣女子上前劝阻,但白衣男子不听劝阻继续推搡陈父,最后,白衣女子带着白衣男子要走,被陈父拦住……

  陈先生说,一家人正吃饭时,出门上洗手间的女儿哭着跑进包房,身体不停发抖,他们赶紧上前安慰女儿,不久,女儿才哭着说被人欺负,而且是被一名50多岁的男子欺负。女儿好心带白衣男子去厕所时,就在快到洗手间的时候,这名身高1米8几,身体强壮的中年男人突然双手紧紧掐住女儿的脖子,将女儿往洗手间里拖。女儿惊恐万状,但被掐住脖子想叫也叫不出声;眼看就要被拖进去了,女儿情急之下猛地一挣扎,逃脱了白衣男子的魔爪,飞奔向家人吃饭的房间。

  陈父介绍,听到女儿激动的哭诉,看到孩子那频临崩溃的神情,大伙儿震惊了,这人怎么敢在公共场合亵渎一个热心帮助他的未成年小女孩。大伙儿冲出房间,在大厅正好看到和白衣男子一起吃饭的那个女人,孩子的母亲拉着孩子上前质问:“和你一起吃饭的那个男人在哪里?”,该女人立刻神色慌张起来,不停地摇头说:“我不认识,我什么都不知道。”并且转身就想走被大伙儿拦住了。

  “正在大家争论时,白衣男子从洗手间出来了。这时,有一件事让大伙儿震惊了”,陈父说,面对大伙的责问,当着小女孩的面,这个禽兽竟然大言不惭地说道:“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大伙愤怒难耐,白衣男子更加张狂,手指着他叫嚣着:“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被逼无奈,陈父报警求助,不久,南山警方高新派出所派员到场,将双方涉事人员带回调查。陈父说,报警后,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白衣男子在女友的提醒下想溜走;期间多次与现场保安、工作人员发生拉扯,直到1民警及时赶到将白衣男子制住。

  昨日,记者前往新梅园海鲜大酒楼调查,事发时在场的孙部长表示,已经向警方提供情况,不愿再接受媒体采访。记者观察发现,小陈一家所在的包房距离洗手间数十米,期间必须经过白衣男子所在的桌子。有服务员反映,白衣男子和一名白衣女子一起吃饭,期间跟随一名小女孩去洗手间发生纠纷,事发后,白衣男子叫来一名男子将黑色的奥迪轿车开走,白衣男子自己坐警车前往派出所。

  南山警方表示,已迅速介入调查,并调取酒楼监控录像,初步调查发现,白衣男子曾与一名女子在酒楼大厅吃饭,期间饮酒过量,叫一名路过的小女孩带去上厕所,之后就发生了纠纷,但是录像未记录到女孩所称被白衣男子卡脖往洗手间拖的画面。白衣男子喝多了,酒醒后称什么都不记得,加之无人看到女孩被卡脖,故暂未有直接证据认定白衣男子猥亵女孩。

  对于白衣男子的身份,警方表示,该男子不愿透露,只是称自己退休了,目前,警方仍在做进一步调查。记者调查发现,白衣男子姓林,1950年出生,户籍为山东烟台。如今,小陈仍不敢上学,记者了解到,小陈品学兼优,担任班长、大队委职务,且精通钢琴、歌舞,多次代表学校演出。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令狐补充

“黄静案”的启示,公众应该怎样获取舆论支持

星期六, 11月 1st, 2008

  2006年2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三女学生黄静购买了一台CPU存在问题的华硕笔记本电脑。然而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此后,黄静被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度过了10个月。近日,她终因“冤狱”获得了国家赔偿认定书。昨天,黄静及其律师决定对华硕提出名誉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诬告陷害三项诉讼。(《京华时报》10月27日)

  黄静作为当事人、受害者,从正当的消费者维权立场,逐步演化为以利用曝光质量问题为要挟,向华硕索要500万美金赔偿。

  专业人士称此行为是“维权过度”,既“过度”,结果当然差强人意,甚至还走向了反面。目前来看,黄静可以说是最大的输家,不谙国情难免要碰壁,结果青春年华在看守所里呆了10个月。

  黄静案的披露,让媒体找到了一个体现当前法治社会初级阶段特征的典型案例!

  透出这条新闻,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当事人不能在维权之出就争取舆论支持,将事件公诸于众,以保证自己在一个个体权利保障相对滞后的社会环境中免于伤害。

  舆论同情弱者,尤其同情曾被剥夺人身自由的弱者。黄静用自己的悲惨遭遇为代价给舆论提供了一个焦点话题。

  什么是舆论?

  ”舆”是众人的意思;”论”是议论、言论。

  社会舆论是指一定社会或社会集团中,相当数量的人们从某种传统、经验、信仰或愿望出发,自觉或不自觉地表达关于客观事物的评价人生看法和倾向性态度。

  一般地说:舆论总是体现着一定階級和阶层的集团的意识和态度,具有鲜明的階級性、黨派性和集团性。不同的階級对同一事件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

  黄静于2006年购买了华硕笔记本电脑,多次出现异常现象,经过华硕售后几次检修后,发现该笔记本电脑机内原装正式版Pentium-m7602.0GCPU被更换为工程测试样品ES2.13GCPU.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提出了要求华硕公司按照其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

  就在此时,黄静还只是一位普通的消费者,她将此事诉诸于法律的途径是完全正确的,但作为一名消费者维权事件,黄静应该联合与她面临同样问题或潜在面临同样问题的消费者共同面对,向公众发出警惕性呼吁,向媒体通报不公平的遭遇,以争取舆论的支持,最起码也要保证自己自身的正当权益不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遭遇不公平!

  当然舆论是人们意见、愿望、情感的表现,有时合理,有时不尽合理或完全不合理。

  而公众(黄静)更应该知道新闻媒介的责任就是随时虚心倾听和反映舆论,舆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具有支配人们行为的一定权威性和隐蔽性的约束力。

  舆论具有社会力量,然而,社会舆论不是法庭制裁,对舆论的作用,即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

  公众在遇到维权问题时所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呢?

  应该说公众在维权时应该首先是一个告知者、说服者和证实者。

  当公众遭遇黄静所遇到的类似事件时应该主动并且也是义务的对公众进行通告:

  1.告知他人有关新产品的信息;

  2.提供建议以减轻别人的购买风险;

  3.向购买者提供积极的反馈或证实其决策。

  黄静面对华硕的问题时与华硕用户及潜在用户同属于一个群体,在许多属性方面是相同的。

  这也正是黄静进行舆论传播的重要基础。

  但由于一般公众受到生活范围、信息来源和知识经验的限制,对某些产品问题不如已经发现问题的黄静敏感,因而其个人态度往往是不明朗的,需要别人指点、引导。

  这正是黄静可以得到舆论支持的根本原因。

  公众应该怎样获取舆论支持呢?

  一般可以用三种方法获取舆论支持。

  首先,是获取“相关利益人”的舆论支持,即将相关维权的事件跟经常谈论问题的人进行通报,他们往往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间接地影响其他人。

  其次,是获取“新闻媒介”的舆论支持,将相关维权的事情通报给新闻媒介,给予新闻媒介真实有效的报道事实;

  再次,是获取“普遍的人”的舆论支持,即在相关问题上给人以建议,聚合有同一问题的受众并将自己的问题同报给相应的群体争取支持。

  通过有效的信息沟通与传播把整个时间置身与舆论监督的环境下,使自己免于遭受不公平待遇,也许是公众面对类似事件是的一个重要方式,而且如果图片上的抗议活动如果在黄静还没有入狱之前就实施的话,也许也不会有10个月的牢狱之灾降临到少女的身上。

  作者:冯立忠

同样维权,为什么王海没进去黄静进去了?

星期六, 11月 1st, 2008

  2006年,北京女大学生黄静在花2万购买华硕笔记本电脑后,发现CPU存在问题向华硕公司索赔500万美元,却在维权过程中被华硕公司告敲诈,被羁押看守所10个月。2007年,终获法院无罪认定,并将获国家赔偿。女孩现已决定起诉华硕。(《京华时报》10月27日)

  大学生黄静维权的新闻,很容易让人想到一位打假老前辈——王海。他一度被那些恨之入骨的商家称之为“刁民”,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刁民”也没有被送到警察看守所或者被判判刑。原因很简单,王海看似刁蛮的维权,乃是依法维权,他的“靠山”和利益诉求都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展开的。消费者维权原本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维权是一切行动的根本指针。这是王海与黄静在维权上的根本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双倍赔偿。这是迄今为止有关消费者要求赔偿的唯一依据。按照此条文的规定,既然,黄静花2万元购买华硕的笔记本电脑,那么,她将可以得到4万元的赔偿。而黄静的赔偿逻辑跳出了“第49条”,按照华硕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按照当时的外汇兑换率计算,折合人民币4000万左右,也即为商品价值的2000倍,从现行法律的角度看,属于维权过当。

  但是,对黄静的“狮子大战口”,还是有相当多的消费者表示支持。这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这里面既跟公众将个人对某个具体品牌的好恶情感夹杂其中有关,又跟在事件演变过程中消费者的个体之脆弱而产生命运共鸣有关,还跟消费者对赔偿标准应该定多高分歧严重有关。尤其是最后一条,至关重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1994年实施后就没修订过,从那时候到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空前提高,对个体健康权、生命权、知情权等权益的认识也达到了以前所没有的高度,而这种高度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法律条文的支持。

  比如,矿难遇难者的赔偿标准,这十几年来已经调整了很多,由当初几万(甚至几千)的低点调整到了至少20万的高度,最近的矿难中,这一数字还有继续提高的趋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就是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权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才有了一条命等于多少钱的巨变。

  同样,让消费者双倍赔偿是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红线呢?举一个最近的例子,牛奶中含了三聚氰胺,假如没有人命案发生的话,消费者如何维权,一罐奶粉几十元、一袋奶二三元而已,普通消费者需要找到专业机构花巨额的鉴定费,才能获得两倍于商品价值的赔偿,索赔成本(包括了时间成本、社会成本等)如此之高,而赔偿如此之低,有多少人有这样的积极性去打这样的一个维权官司?

  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正在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该草案已经进入了三审阶段。此前,已经有报道称鉴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草案中可能会规定“假一罚十”。假如“假一罚十”的规定可以通过,那么,势必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构成巨大的冲击,后者也面临适应社会发展,赔偿标准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可能性。由赔偿2倍调整到赔偿2000倍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赔偿标准的提高,将使中國消费者维权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消费者在维权方面,应该有那么一股“鸡蛋里挑三聚氰胺”的精神,但是漫天要价的方式也不值得提倡。维权是一个充分博弈的过程,消费者本身与商家的实力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要做到旗鼓相当,理直气壮,除了依法维权外没有其他办法。

  来源:千龙网

  作者:髙永峰

黄静冤狱事件中媒体在搅浑水

星期六, 11月 1st, 2008

  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当一个小偷被打死的时候,所有人都开始同情小偷并谅解了他的偷窃。我当然也痛惜“人格尊严的被践踏”与“生命价值的被轻蔑”,但我却并不能因此而原谅偷窃。

  错,就是错,不该因为任何原因被美化。美化,是新的错,我们已经有了不少的错了,实在不需要再增添一个。

  这个道理很简单,但人们往往做不到。黄静与华硕的纠纷正是一例。

  黄静是个女孩子,买了华硕的问题电脑,于是提出天价的索赔.

  华硕是家大企业,不甘心受到恶意要挟,于是向公安做了举报。

  公安认为黄静有罪,关了十个月,结果发现弄错了,于是现在准备赔偿。

  事情本来很简单,其实大家都有错。

  黄静有错。一台电脑出了问题,你要人家500万美元,并以媒体曝光相要胁。钱多钱少不是问题,问题是你乘人之危、心存不良。这不一定是罪,但却一定是错。仗势欺人是混帐,“没势”欺人同样是混帐。问题出在欺人,这和你强势弱势无关。

  华硕有错。不管人家怎么样,总是你的产品有问题。人家的错你举报,自己的错你掩盖。举报不是错,掩盖就是错。错在你不敢担当,有违企业的责任与良心。如今转了一圈重新回到起点,产品的声誉一败涂地。看来该来的早晚要来,你越回避问题就越要加倍补偿。

  公安也有错。公安的问题其实与华硕的问题完全同质。黄静的案子确实有些难度,但有难度的案子就要小心,所谓“疑罪从无”,草率定案活该你倒霉。这是业务不精。然后,一点破事关了人家十个月,公安早该知道抓错了人,所谓不肯放人其实就是不肯认错,最后弄成超期羁押,这叫执迷不悟。但华硕产的是物,公安关的是人,伤害与影响自然大相径庭。

  于是,这起事件中,就有了太多值得我们批判和反思东西。它告诉我们,人应该有善心意、有善行为,有善知识;缺一不可。否则有理会变没理,好事会变坏事。

  但遗憾的是,有人不愿做这样的梳理,却偏爱把浑水搅得更浑。

  有媒体披露此事,题为《女大学生揭发华硕问题CPU遭误关押10个月》。这简直奇怪!

  请问:这起事件中黄静有“揭发”吗?黄静明明是希望“只要钱,不揭发”吗!

  还有,什么是“女大学生”?黄静的确是在首都经贸大学华侨学院就读,可那只是所“自学考试”辅导机构。“自学”是什么你知道吗?就是她没当上“大学生”才需要自学吗。

  媒体用“女大学生”来博情,用“揭发”来表义,弄的“有情有义”煞是好看,但事情看上去却和本初的状态大不一样了。

  这是出于无意与无知,还是出于无良与无耻呢?

  不管怎样,有两点结果却是一定的:

  第一,这样的文章应是重又犯了华硕与公安的技术错误。

  第二,媒体的误导的危害其实更甚于公安的误关。

  来源:大河网

  作者:晓暮

假芯索赔案——事实面前华硕还敢撑多久?

星期五, 10月 31st, 2008

  悬疑了两年多的华硕“假芯索赔案”日前终于有了一个结果,被华硕陷害的女大学生黄静被无罪释放,并且获得了检察院的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决定。然而,令国内数亿消费者伤心的是,此时华硕仍然没有一丝悔过的表现,而且以沉默应对。一直以来,华硕以“品质坚如磐石”自居,如今面对自己犯下的滔天大错,华硕为何还强硬的坚持不向受害者道歉呢?在此,笔者敢问华硕:坚持不道歉的华硕,还能硬气多久?

  笔者不是法官,不能判定谁对谁错。可是,检察院将黄静无罪释放,已经告诉了我们一个事实,华硕的做法是错误的。笔者坚信,了解华硕“假芯索赔案”真相的数亿消费者现在除了备感心寒之外,更多的是恐惧。试想,华硕自己使用了英特尔的测试CPU芯片,这本身就是错误的,可当消费者去投诉时,华硕却通过自己的公关手段,将消费者投入监狱。试问,如果所有的电脑厂商都向华硕这样,哪位消费者还敢投诉?哪位消费者还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从表面来看,华硕将一名投诉自己产品质量有问题的消费者送进了监狱,仅仅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华硕此种做法是要对国家法律的挑衅。国家有相关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规定了消费者投诉的权利。残酷的事实就是,华硕却将一名消费权益受害的消费者送进了监狱,这不是对法律的挑衅,又是什么呢?

  古人有话说得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华硕不是神,也会犯错误。可是,华硕犯了错误,并没有勇敢的去承认,而是想着用其他手段去掩盖。看来,华硕想当神,想当一名没有任何过错的神。现在,就连幼儿园的小孩子都知道承认错误是勇敢的,是对的,会得到别人原谅的,然而华硕这个全球知名的厂商却不知道。看来,华硕连幼儿园的孩子都不如。苛刻一点说,华硕都不及幼儿园的孩子们懂事理。

  现在,检察院已经认定黄静无罪,并且准备向黄静做出经济赔偿。这意味着检察院已经认识到将黄静拘捕是一个错误,并且开始弥补这个错误。政府机关对于错误都已经开始想法弥补,华硕呢?用沉默应对媒体的提问,用沉默来回应消费者的质疑。看来,华硕真的很硬气,很硬气!

  从媒体的报道,我们也能想到华硕为何能够硬气的对公众和媒体说话。不久前“奶粉门”事件中,百度被曝光收受三鹿300万公关费帮三鹿删除负面新闻。浏览各大主流媒体,我们依然看不到华硕“假芯索赔案”的新闻。或许,华硕在公关上做得相当的“成熟”。可是试问华硕,你封住某些媒体的嘴,能封住消费者的嘴吗?更重要的是,这个社会还是有着正义的媒体,还是有良心的媒体人,华硕是很难用钱收买这些有良知的媒体和从业者的。

  华硕现在不回应媒体,不认错,其做法不过是掩耳盗铃。相信很多人都像笔者一样有这样的怀疑:华硕的硬气,能否坚持到最后。现在,“假芯索赔案”的真相已经浮出水面,错在华硕。在消费者的指责下,在有良知媒体的质疑和声讨声中,华硕坚持不道歉的气节,还能硬气多久?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计世网

  作者:严正

警方当场击毙报警者的真相是什么

星期四, 10月 30th, 2008

  26岁的青年职工陈振翊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捆绑、殴打,乘凶手不备逃出并跑到医院疗伤,其间还报警求救,然而他却被赶来的警察开枪击毙,这是今年2月29日发生在江西上饶鄱阳县的一起离奇案件。警方称:“陈振翊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并持刀袭警,民警被迫开枪。”而众多目击者说,陈振翊当时极度惊恐从医院跑出来,而且他全身已经严重受伤,双腿也一瘸一拐,来到事发的商场也没有持刀袭警,被击毙前还呼唤现场群众为他报110.但后来来了10多名手持枪支、盾牌、木棍的警员,采取的措施竟然是当场击毙陈振翊。据悉,此案已经被江西省列为“头号督办铁案”,下令开枪的王副局长被停职审查。(《信息时报》10月29日)

  先是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殴打,后又被一群接警赶来的警察击毙……整整8个月过去了,虽然被省里“头号督办”,但此案至今没有明确的说法。受害人家属认为“迷雾重重”,局外人也都觉得非常“离奇”。不过,综合警方和目击者以及受害者家属的说法,却可以看出,有些基本事实是清楚的,而根据这些基本事实可以做出基本的判断。

  最清楚的事实是:案发现场是十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在围捕一个一瘸一拐的公民。这个叫陈振翊的公民此前到底做过什么以至于被人殴打乃至追捕,目前还是个谜。但即使他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也应该由法院来判决然后执行死刑。只要他没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执行逮捕的警察就不能将其当场击毙。

  那么,陈振翊有没有威胁到警察的人身安全?这里涉及两个有争议的事实:一、警方说陈“持刀袭警”,而目击者都予以否认;二、警方说陈“吸食毒品产生幻觉”,但尸检报告显示陈的体表未见明显注射针孔。哪一种说法更可信?目击者为数众多,而且都与事件没有关系,而警方面临着严重的责任追究,这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除此之外,有两个细节可供参考:一、案发后死者先被殴打的鄱阳宾馆4楼的摄像头,被鄱阳警方拆离,而且没有公布录像;二、警方公布的所谓“真相说明”,既没有公章也没有落款——这两点都让人感觉到警方的气短和心虚。

  退一步说,即使如警方所说的那样,陈振翊“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并持刀袭警”,一个受伤的人能对十几个荷枪实弹、手持盾牌的警察构成威胁吗?如果明知可以制伏却要开枪击毙,那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说到这里,人们必须明白:警官身着警服、手持警械,并不一定都是在执行公务;有时候,可能是以执法的名义干着犯法的勾当,甚至“故意杀人”也会披上“执行公务”的外衣!

  当然,击毙陈振翊的责任应该主要由下令开枪的王副局长来负,因为开枪的警察只是在执行命令,这是他们的天职。

  执法者手中掌握着国家机器乃至可以致命的武器,他们取他人性命易如反掌。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份就像是一种“护身符”,不管干了什么,他们都可以拿“执法”作挡箭牌——这是最最可怕,也是最最需要警惕的。

  来源:中國青年报

  作者: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