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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的二个难题与中西文化的命运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中西文化的对比性差异是随着人类文明的世界化而日益凸现出来的,实际上,从哲学、历史、文化学等视野对中西文化的对比性差异感兴趣的人是非常广泛的,在西方许多著名学者中,只要一进入学术的大视野,就无法廻避以整个人类的历史(人类学意义)和全球视野(人类社会学意义)也即广义文化意义的考察范围,或者从人的最基本的本质出发来思考问题,这时你就不得不发觉中西文化对比的意义,这些问题最尖锐地反映在对近代科学的兴起与古代民主制度的产生这二个问题的讨论上,因为它们是政治与经济在历史和社会视野中的动力性问题,而这二者在中國几乎是没有出现的。

  ( 1) 为什么发达的中國古代文明没有发展出近代科学技术?

  ( 2) 为什么中國传统文化具有强烈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没有在当时产生希腊-罗马式的政治民主?

  这两个问题所涉及到的时代、内容虽则不同,但它们际上具有相同的大文化的意义,

  1、“李约瑟难题”的“杨振宁解答”

  在西方学者中,由李约瑟 (Joseph Needhan1900- 1995) 对中國科学史的专门研究而提出的第一方面的问题而具有代表性,被称为“李约瑟难题”的问题的本身存在不同的理解,与此相关的此前与此后的大量讨论、观点、论据更是难解难分。而现时由著名华裔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先生再次提出这个问题而更令人中國人震动,杨振宁先生具有中國传统文化的底蕴并在当代理论物理学研究领域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以他个人在中西文化环境中的地位,他的观点无疑具有重大的影响,他把现代科学的最具基本性的方法与中國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天人合一”和元典《易经》联系起来,直接指出其中存在有负面性关系,这无论是在理论上或感情上都是一种深入的冲击,从影响来看,实际构成了对“李约瑟难题”的“杨振宁解答”,可以说是再次挖动了中國人自家的祖坟,我们不禁要问:这禁锢千年的幽灵能受到震动而苏醒吗?

  据报导,在“2004文化高峰论坛”和“中國传统文化对中國科技发展的影响论坛”上,杨振宁先生在他的演讲中认为,中华文化有归纳法,可没有推演法,采取“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是受《易经》的影响,“这个影响是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國萌芽的重要原因之一”,杨振宁先生认为,近代科学是把归纳法和推演法结合起来而发展的,推演法对于近代科学产生的影响无法估量,中华文化的归纳法的来源就是《易经》,但中华文化没有发展出推演法,在中华文化里,很早就有“天人合一”的观念,《易经》中每一卦都包含天道、地道与人道,天的规律跟人世的规律是一回事,而近代科学的一个特点就是要摆脱掉“天人合一”这个观念,承认人世间有人世间的规律,有人世间复杂的现象,自然有自然界的复杂现象。杨振宁先生仍然表示,他并非是想攻击中國的传统哲学,因为“天人合一”的内涵不止是内外一理,而是远超过内外一理,从“天人合一”产生的观念是天人和諧,天人和諧对于中國传统思维与社会的影响,比因为植根于“天人合一”、所以没有发展出近代科学的影响还要重要。

  中國传统文化与现代的关系是复杂和多层次的,杨振宁先生虽然是主要从现代科技的角度出发解答这个问题,但所涉及的内容仍然十分广泛,实际上他的问题包含有科学观,文化观和对中國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本质理解,这些研究和观点在现代学术界和专门研究领域都已是聚讼纷纭的大课题,在西方学术界,对科学的本质和科学进步的动力问题的研究就是现代科学哲学的漩涡中心,比如,作为科学研究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分析和综合无疑是最主要的,但是真正导致科学的革命性的进步却不仅是由科学方法或理论本身所能提供的,库恩(Thomas S 。 Kuhn1922—1996))的理论就表明了这一点。就具体的科学研究来说,直觉的重要作用几乎是所有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发明不可缺少的因素,罗杰·彭罗斯(RogerPenrose )在他的名著《皇帝的新脑》一书中就坚持认为直觉的洞见超越了所有的形式方法,包括纯粹而严格的数学,他的书名的比喻是意味深长的,可以作为我们的第一个问题的反证。而直接从中國文化的本质角度审视科学的本质与历史发展的关系可以把我们的视野带入一种大文化的基础性研究,这给所有的学术理论带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影响。

  2、科学方法与科学思想

  《易经》的“观物取像,取像类比”是一种基本的思想方法,而一般所说的归纳法是西方近代科学活动中使用的观察和实验的经验方法,这两者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有本质上的区别,这种区别可由数学归纳法和经验归纳法的完全不同中看出,数学归纳法是严格的演绎思想方法,但经验归纳法却恰恰是与演绎方法对立的,正是因为把经验的归纳方法抽象为演绎的本质方法——数学归纳法,才使现代数学的基础理论有了本质的提高,但是西方的学术思想从来就无法证明这样一个过程是如何实现的,康德的艰难工作并不是因为他在知识体系中解决了这方面的哲学基础问题,而是因为他全面地论述了这些问题的框架体系而名垂学术史。另一方面,虽然作为科学方法的归纳法是近代以来的科学的一个基石,但对归纳法的质疑却是自休谟以来西方学术思想一直无法克服的难题;归纳的有效性是由什么保证的?它成为了西方哲学的一大难题,因此归纳法和对归纳法质疑的思想就显然不同。当然,一方面,并不因为这种对归纳法的质疑而使科学家放弃归纳法,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中的创新思想总是激励着人们期待着意外事件的出现(归纳失效),所以即使在这种西方文化背景下,归纳法与它的思想方法不能协调,也不会对西方现代科学的发展产生阻碍。因此《易经》与归纳法的关系以及对科学的影响很难简单地推定。

  把归纳与演绎分离对立看待正是西方文化思想的一个误区,它们的相互关系及在科学活动中的作用的复杂性无法在对立的理解下得到廓清,更不能认为归纳法不如演绎法,或者不如两者的联合,比如,对大量的客观事实的经验观察和实验的归纳使西方近代科学得以产生,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这一方面说明归方法对科学发展具有的必然性,因此更不能认为归纳法对科学的发展有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这也并能从这个历史事实说明归纳法能够脱离演绎方法而单独起作用。《易经》是具有归纳思想,但远远不仅是只是归纳思想,它和中國传统文化和全部要素共生共荣,离开了《易经》的文化本体,就没有《易经》。从另一个角度看,学术方法与学术思想互有关系,但在文化层次上的关系与学术方法层次上的直接联系不同,历史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比如,几何学的公理化是在欧几里德二千年多后才在希尔伯特(David Hilbert1862-1943) 的工作之后才得到它的现代意义,而这中间与阿拉伯文化和其它文化的传播和关联更是非常繁复的,因此不能把思想方法的共时性与它的历史性混同,莱布尼兹的二进制是在他的工作两百多年以在现代物质条件的支持下得才得到真正的发挥,离开历史环境,思想和方法都没有现实性,因此也不能仅仅用演绎法的出现或者从这个观点出发的历史观,直接地把科学的兴起和发展归结于某种学术方法或学术思想。亚里士多德的罗辑学之所以成为西方理性文化的主要支柱,并不仅仅是因为逻辑学是一种思维方法或学术思想,而是由于它基于人类思想的本质,正上在这个意义上,思维逻辑才是全人类文化意义的;同样,作为中國传统文化的本质——中國思想,它的超越性也是思想本质的,是人类本质意义的理性思想不可或缺部份(可参见周剑铭“论中國思想”系列文章)。当然,毫无疑问,实证科学的客观精神和分析演绎方法是现代科学和现代人不可缺少的,以对《易经》的陈旧解释来抗衡科学思想更是一种愚昧,如果要易学发扬光大,不仅要科学的方法和科学思想,更要在人类的思想本质和大文化意义上对《易经》的全新阐释和对中國文化的现代发扬。

  3、文化基质与文化发展

  推理(演绎或分析)是思维方法和思维过程,它的最纯粹的形式就是公理形式系统,由于西方文化的演绎理性倾向是本源性的,所以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就事实上具有了公理化演绎方法,这样西方文化中的理性倾向几乎可以由逻辑和数学作为代表。但是作为一种文化基质,它的普遍性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它的特殊性,虽则它们具有一致性,但层次上的差别是不能混乱的,因此不能以一种文化的特殊性与另一种文化的普遍性作同层次的直接比较。比如,承认人世间有人世间的规律,自然有自然界的复杂现象,(把凯撒的还给凯撒,把上帝的还给上帝)这是西方的文化观,在这种文化观下,自然观和科学观就具有演绎和归纳的文化本质并且事实上成为不断发展和更新实证科学方法,但这样的文化观和科学观之间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层次关系,但是人们恰恰是在设定文化基质与科学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提出和企图解答“李约瑟难题”的,这样就必然发生许多难以理清的纠缠。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要么对科学进行重新定义,实际上扩大科学的概念,科学与历史、文化概念几与相同,把一切文化进步和文明都看作科学,也就无法定义什么是科学,这样就把问题取消了,所以人们可以认为“李约瑟难题”无意义,要么从另一端出发,以科学覆盖文化,把科学方法代替文化基质,这样就自然导致中國传统文化产生不了具有演绎性的近代科学的推定。当然如果单方面地坚守中國文化的基质,仅仅把演绎和逻辑只作为科学方法看待,实际上就看不到西方文化中演绎理性的本质性,从而把西方文化中的普世性意义盲目排除了,这是造成对“李约瑟难题”许多不着边际的无效回答的原因。

  实际上“为什么发达的中國古代文明没有发展出近代科学技术?”这样的问题仍是有意义的,但只能在大文化的背景下才具有研究性的意义,而且不可能简单地用演绎方法直接得到某种因果答案,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才清楚地暴露了单独的演绎方法的局限性,问题的答案随着对问题的展开深度和广度而异,简要地说,我们只能在现代阐释学的意义上展开这个问题。(或许在此已部份解释了“杨振宁解答”和现代意义的阐释学)在这样一种理解的前提下,“为什么发达的中國古代文明没有发展出近代科学技术?”可以剖析为两个同构问题:“为什么发达的中國古代文明在近代发展停滞?”“为什么中國的古代科学技术在近代发展停滞?”这两个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就显而易知了。

  人类文化的基质是共有共享的,否则人类就会有两个不同的,至少在精神基质上存在明显差异的物种,这种事情在任何情况下都未发现过,这应该是“我们”人类的骄傲。但是文化的发展却受各种条件的影响,文化的发展和传播也不会平衡,如果说西方文化偏重地发展了演绎理性,则中國文化偏重地发展了超越理性,至少这是由于中國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基本单一化的农业生产的长期固定化环境以及其它一些物质条件缺乏等综合影响造成的,比如由于没有频繁的地理测量需求,所以中國古代没有产生几何学,中國传统数学的特点就是以计算技术为主,这样也就没有提供使《易经》这样的思想方法走向公理化演绎体系的机会,当然历史的复杂的因素和相互的影响不是象这样简单的说明就可以了事的,甚至也不能依靠单一的实证研究或抽象思辩所能解决的,在文化层次上认定中國近代科学没有产生与中國近代文明发展的停滞是一回事,我们同样不能在这两者之间编织因果关系上的自相缠绕,我们往往是事先暗中设定科学与文化发展的因果关系,再问“为什么发达的中國古代文明没有发展出近代科学技术?”这样的问题,实际上就把中國文化发展的命运归结于属于它自身一部份的科学技术,这样的答案总是似是而非的。

  《易经》是以思想范式的图式方法表达了不同于符号形式的形式系统,它不是对对象事实的实证表达,而是对现实中的思想的表达,它在文化的意义上表达了中國文化传统中的理性精神,“天人合一”的理念则是这种文化精神的社会化表达。《易经》没有走向形式化的演绎道路并不是它自身的过错,正是它没有形式化为几何学,才保持了自身的思想性本质,而适应了中國古代整体社会文化要求,为中國传统文化的连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我们不能把后来的历史发展作为责任归咎于它,相反,我们要为我们今天仍不能全部铨释它的全部象征意义而自惭。《易经》与二进制的内在关系恰恰说明人类思想本质中仍然深深蕴藏的多重和多层次的秘密,而且是这个世界中最深遂的人类文化基质性秘密,比如反思就是思想本质之一,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到任何可以在形式化的意义上对反思的思想有所了解的思想,反思就与创造能力有关,这是计算迭代、电算嵌套等方法本质上无法相比拟的,即或是最有信心的人工智能专家,也未见得能敢于宣称人类未来可以制造出具有真正超过人的发明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计算机,在这个真正的前沿前方,人类面临着一片黑暗,但这却不是绝望,而是永远的希望。中西文化基质是互补的共有的,我们应在全人类文化背景和基础上去发掘正在向我们呈现出的崭新轮廓,去寻找我们远未理解的它们的全部意义。

  4、演绎形式的灾难与中西形式的交汇点

  数学与逻辑的优美来自于形式的纯粹,这是所有专于这类学问的学者的骄傲,但这种珍品所需付出的代价是同样昂贵的,直到上一个世纪数理逻辑学者们才被它所惊醒,那就是著名的哥德尔定理。当我们抱怨《易经》和“天人合一”的理念缺少对象的客观性和逻辑的一致性的时候,西方的学术理论却也从来没有弄清过什么是客观性,什么是逻辑?客观性问题的困难是西方哲学的奥吉亚斯牛圈,这无须多说,而逻辑是有效的从来没有人能给出理论性的证明,逻辑前提是公理,但公理来自何方?逻辑推理的本质何在?以客观性为本质的科学思想当然强烈地拒绝将它归属于神,但在神之外能找到它的归宿吗?许多著名学者都在这紧闭的铁幕前踌躇无门,无论是直观的“不证自明”,莱布尼兹的“充足理由律”,维特根什坦的“穷尽所有的可能”,还是罗素说的“依形式而真”,都不是由演绎方法本身提供的,也不能由其证明,西方演绎理性引以为骄傲的科学客观性突然在最纯粹的形式中象幽灵一样消失了,这种情况在物理学的最前沿的基本理论中同样被看到,人们曾经信任地把知识真理归结为逻辑性,把逻辑的真理归结为形式的纯粹,罗素甚至努力地企图将科学的皇后——纯粹数学归化为逻辑,但当纯粹形式最终出现危机时,作为知识的全部基础就面临着崩溃的灾难,它对西方文化的暗示仍未被人充分领悟。但是形式之后,我们仍剩下了纯粹的符号,还有最后一问:什么是符号?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当代学术思潮在上世纪对它发起的影响广泛的敲门声,一大批著名的学者在语言学、社会学、文化学、阐释学、美学等等极其广泛的领域寻找对它们的阐释,但却一直在那种内在的统一性本质之外徘徊。我们由此可以看到,恰恰是在演绎的形式理论走向它的极点时,突然发觉它和古老的中國式的形式方法——图式与象形文字在起源意义上的相遇,或许莱布尼兹在对八卦图式的研究中就已错过了它,我们的祖先留给了我们的是人类共有的财富,没有发现它们的真正内蕴价值不是他们的错,西方的科学技术在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物质手段和工具理性的同时,也形成了文化本质意义上的新的综合的空前机遇,“文化的冲突( 中西) ”,“两种文化(科学和人文)”不是灾难而是幸运,对它们的困惑正是表明在西方传统的文化框架下无法呈现出这种空前视野,当然也同样给也给我们带来了在文化废墟上所无法承受的沉重,但是我们的基地是坚实共有的,新的文化综合总在不断地新生,这正是易的核心思想。

  5、超越综合

  中國思想虽然缺乏演绎性和形式方法,但它一样趒脱不了被形式化的命运,人类的轴心时代就是人类思想意识社会化、文化化的黄金时期,如果说希腊时代的人文精神固化在个性的人性上,那么中國思想的人文本质就固化在社会意识中。中國思想因它因与历史的统一而被现实捕获,它的人文精神迅速地被社会结构化了,被封建制度化了,封建制度吸吮它的精华而变得无比强大,因之创造了中华文明中的历史辉煌,但反过来又不仅扼杀了思想自由的本质,也扼杀个性人的自由,最终还造成封建社会自身发展的停滞,中國传统文化中强烈的人文精神未来得及普及到个人时就被封建制度固化了,文化也被迅速政治化,所以不仅没有产生制度化的民主,反而形成了对自由个性的压迫的封建意识形态,这可算作是对中國传统文化第二个难题的一种回答。但是民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民主与專制也不是简单对立关系,民主总是与自由并列地被提到,同个性与人性的关系一样,它们相互依存,彼此不能替代,自由与民主这一对概念所包含的复杂性只能在历史和文化的环境背景下才能得到充分的阐释,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对此就有深刻的理解。我们由此可以看出,任何将人类历史和文化形态简化后的问题和答案都总有失真,将中國近代历史中为什么没有产生现代科学技术与中國古代社会中为什么没有出现民主制度这样的历史形态问题直接归文化基质问题,实际上也是对演绎法的简化误用,它不会提供一种令所有的人满意和答案,现代学术理论中阐释学的重新兴起,正是人文社会学领域寻找新的理论工具的一种努力,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人文社会学领域与科学领域这样两种文化的本质上的分裂,而是一种新的整合基础上的超越。

  中國传统文化与《易经》关系同样不可能在一种演绎或综合的框架中被简化分解,事实上《易经》也一直被这种简单形式化所连累,在它的历史过程中融入了民俗化形式中的浅近,同时也混入了庸俗和迷信,这也给中國文化和社会方方面面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但这一切不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所能剥离的,也不是简单地用套用实证方法或者引入某种知识系统所能克服的,它需要一种自我彻底的更新,一种全新的综合基础上的超越。这种新的综合不是一个或几个学科、或者是几个领域的,而是现代大文化意义的,我们至少可以从两个并非偶然的例子中看到这点。中國的例子是中医理论,中医是人这个最复杂的体质系统的系统论,但是现代系统论思想却不能包涵它,也无法替代它,中医的现代化不但需要消化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更需要自对身的消化,需要自身的最基本层次上的超越。西方来的例子是语言理论,语言是人类自身人类化的支持系统,它对人类的意义难以言喻,它的复杂性和隐秘性因其具体性和抽象性的结合而不亚于人自身的体质系统,但是西方的语言理论,特别是现代从语言学、逻辑学、语言哲学到分析哲学,从符号学到结构主义的全方位研究,虽然在不同的角度的学术领域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就,但从来没有在人这个最基本的平台上取得一种共同的基础,甚至还没有存在过这种希望,语言理论的迷雾不但笼罩着哲学这样最基础的学术领域及其相关的广泛的人文与科学诸多学科,而且随着这种研究的深入而越来越浓厚,西方文化中缺少一种统一性的文化基质,这却正是中國文化中固有的东西,面临着这样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还抱怨我们承继的遗产吗?对于当代人来说,对这些问题的兴趣而不是它的答案更具有意义,或许在我们把历史中没有发生过的东西设定为应当如此发生的而讨论未果时,我们将要真正错过历史了。

  二○○四年十一月于岳阳市南湖大道杨树塘9- 2- 6- 1蜗居

  作者电子邮件:zhoujm@xinhuanet.com

  作者:周剑铭

筷子刀叉折射中西差异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提起筷子大家再熟悉不过了,每天吃饭的家伙什,一双在手方便实用,除了汤以外,保您可以席卷全桌。很多用惯了筷子的国人对老外的刀叉很不以为然,就是吃个饭嘛,还要刀子、叉子、勺子一长排,一不小心遇到大块的食物还要双手启动,实在是麻烦。每每想到此处,心中便禁不住生发出很多自豪感来。也许你猜不到,其实这简简单单的两根小棍里,可是大有学问。

  筷子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周代,之所以得名与江南民间忌讳有关。

  说起为人类饮食服务的历史,这筷子可以算得上刀叉的老祖宗。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茹毛饮血”,主要靠手抓吃食物,自从“人猿相揖别”之后,人们发现把食物做熟了吃更有滋味。先秦时代,人们吃饭一般不用筷子。根据《礼记》中的记载推测,当时人是用手把饭送入口內的。后来由于人们在烧烤食物时,不可能直接用手操作,需借助竹枝一类的工具来放置和翻动食物,在炊具中烧煮肉块和蔬菜的羹汤,也要用它们来取食,久而久之,聪明的先民逐渐学会用竹条来夹取,这就是筷子最早的雏形。

  筷子古时候单叫箸,箸的起源可追溯到周代,《礼记》、《荀子》、《史记》都提到箸,在《韩非子》特别提到以荒淫奢侈闻名的纣王,使用“象箸”进餐。浙江大学游修龄教授认为:东西方出现进食工具筷子和刀叉的不同,和环境有关系,筷子要发源于有竹子的地方。而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箸从竹声。”则恰好验证了这样的结论。

  不过《札记》上说:“羹之有菜者用祛,其无菜者不用梜。”而从造字法来看,“梜从木”被有些学者认为是木头筷子。回想我国北方多木,南方多竹,祖先就地取材,竹木均成为我国最原始的筷箸原料还是可能的。研究表明大约到了汉代以后,才普遍使用筷子。后来,“箸”又演变为“筷”,与我国古代江南水乡民俗讳言有关。民间行船时讳言“住”,而船家行船又偏偏在吃饭时离不开箸,二者同音,索性改成“快”,后来为了和常说的“快”区分开来,便加上了竹子头。

  刀叉因为适应欧洲人饮食习惯而出现,它和筷子影响了东西方不同的生活观念。

  刀叉的出现比筷子要晚很多。据游修龄教授的研究,刀叉的最初起源和欧洲古代游牧民族的生活习惯有关,他们马上生活随身带刀,往往将肉烧熟,割下来就吃。后来走向定居生活后,欧洲以畜牧业为主,面包之类是副食,直接用手拿。主食是牛羊肉,用刀切割肉,送进口里。到了城市定居以后,刀叉进入家庭厨房,才不必随身带。由此不难看出今天作为西方主要餐具的刀和筷子身份很是不同,它功能多样,既可用来宰杀、解剖、切割牛羊的肉,到了烧熟可食时,又兼作餐具。

  大约15世纪前后,为了改进进餐的姿势,欧洲人才使用了双尖的叉。用刀把食物送进口里不雅观,改用叉叉住肉块,送进口里显得优雅些。叉才是严格意义上的餐具,但叉的弱点是离不开用刀切割在前,所以二者缺一不可。直到17世纪末,英国上流社会开始使用三尖的叉,到18世纪才有了四个叉尖的叉子。所以西方人刀叉并用只不过四五百年的历史。

  刀叉和筷子,不仅带来了进食习惯的差异,进而影响了东西方人生活观念。游修龄教授认为,刀叉必然带来分食制,而筷子肯定与家庭成员围坐桌边共同进餐相配。西方一开始就分吃,由此衍生出西方人讲究獨立,子女长大后就獨立闯世界的想法和习惯。而筷子带来的合餐制,突出了老老少少坐一起的家庭单元,从而让东方人拥有了比较牢固的家庭观念。

  虽然不能将不同传统的形成和餐具差异简单对应,但是它们适应和促成了这种分化则是毫无疑问的。筷子是一种文化传统的象征。华人去了美国、欧洲,还是用筷子,文化根深蒂固,而老外们在中國学会了用筷子,回到自己的国家依然要重拾刀叉。

  筷子刀叉到底谁更先进,各家说法不同,其实各有各的智慧。

  筷子的特点是“不变应万变”,料想方的扁的,长的短的,硬的软的,统统可以一夹就起来,确实神奇。这一直很让中國人骄傲,并将其视作先进的象征。

  不过最近却有学者反思认为:“从真正人类学发展的科学角度来看,筷子是一种极端原始的、天然的工具,多数人种在刚开始学会使用工具时,都懂得用几根树枝来取代手夹起食物。不含任何复杂的工艺技术。欧洲人却率先进化,以石刀替代树枝,进而发展到金属刀具,最后又发展出叉子。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繁琐的西餐礼仪。刀叉正是欧洲人工业文明、理性精神的一种最直接反映,自己动手,獨立性强,重推理,重解析,更有利于锻炼思维能力。而拿筷子的华夏人则是吃现成的,不必思考,一点东西你推我让,团团圆圆模棱两可,凡事爱持模糊概念,所以思维能力不发达,未能产生工业革命。”

  这种声音确实有些让人振聋发聩,不过所谓率先进化的观点却有失科学了,将刀叉概括为工业文明和理性精神更是牵强。不过有一点需要肯定,同筷子的简单相比,刀叉种类较多,属于专用工具,但由于这种“专”往往表现出“大巧若拙”而被国人忽视。回到餐桌上,也许应对炖得稀烂的黄豆猪蹄,筷子还能游刃有余,一旦碰上牛排,恐怕筷子就要自惭形秽了,刀叉这时表现出它们的专业特长。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关于筷子和刀叉与思维方式的关系很难得出结论。不过关于使用筷子更有利锻炼思维能力的说法却着实有科学依据。科学家们曾从生理学的观点对筷子提出一项研究成果,认定用筷子进食时,要牵动人体三十多个关节和五十多条肌肉,从而刺激大脑神经系统的活动,让人动作灵活、思维敏捷。而筷子中暗藏科学原理也是毋庸置疑的。

  著名的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李政道博士,在接受一位日本记者采访时,也有一段很精辟的论述:“中华民族是个优秀民族,中國人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使用了筷子。如此简单的两根东西,却是高妙绝伦地运用了物理学上的杠杆原理。筷子是人类手指的延伸,手指能做的事它几乎都能做,而且不怕高温与寒冷。真是高明极了!”

  (本文写作曾参考安徽省博物馆卢茂村先生,浙江大学游修龄教授相关研究成果,特此致谢。)

  作者:董毅然

目睹新闻界之怪现状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经常看新闻,看得多了,便发现一些怪现状。信手拈来如下几种:

  一曰“大报”不大,“小报”不小。人们对当今的报纸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区分,将黨和国家机关主办的日报称为“大报”,而把部门主办的晚报、早报、午报等等之类称为“小报”。众所周知,一张报纸办得如何,发行量是重要甚至唯一的检验标准。套用著名的“猫论”来说,“不管大报小报,捉住读者就是好报。”按说,“大报”由于具有特殊的地位、名声和权威,其发行量应该是最大的(过去几十年就是如此)。可我在京城和其他许多地方的报摊上,却奇怪地发现没有“大报”的尊容,而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小报”。我问摊主们为何不卖堂堂有名的“大报”?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在报摊上自己掏钱买报纸的都是普通老百姓,他们怎么会买‘那样’的报纸?”而且,据一个在相当级别的“大报”就职的朋友透露,尽管他所在的报纸是名副其实的“老大”,而且有高层“红头文件”和各级组织帮助发行,可发行量仍然呈逐年下降趋势。与许多大都是自费订阅和自办发行但发行量很高的“小报”相比,他们感到“汗颜不已”。至于为何出现如此怪现状,办报纸的和读报纸的都是“哑巴吃饺子”,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装聋作哑罢了。

  二曰正刊不“正”,副刊不“副”。报纸的正刊好比是或鸡鸭或鱼肉或海鲜之类的“正菜”,而副刊只不过是一碗汤或一道点心之类的“配菜”。那么读者喜欢“吃”什么呢?我发现许多人看报纸的“口味”都很怪,无论报纸的头版头条多么醒目,可他们从不“正眼”相看??有的一目十行地瞄一下标题,有的则干脆不屑一顾;而他们对于副刊却情有独钟,急切地在众多版面中找寻她的面孔,见到她就如饥似渴爱不释眼。然而我想,无论哪家报纸,绝大多数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花费在“正菜”上,而价格昂贵的“正菜”竟然无人吃,岂不是造成了巨大的浪费?精神食粮的浪费和物质食粮的浪费同样都是犯罪啊!

  三曰“黄金节目”无人看。电视的黄金时间是以秒为单位计算的,据说在某大牌电视台黄金时间做广告,一秒钟以万元计。因此可想而知,电视台的编导应该用最高超的艺术手段,制作出最好的“黄金节目”,以便最大限度地吸引观众的眼球,从而扩大电视收视率进而提高广告收益水平。然而我发现,许多观众都不喜欢所谓的“黄金节目”。电视台在黄金时间要么安排的是“形势大好”的新闻节目,要么播放的是“莺歌燕舞”的晚会和“一个旋律”的电视剧,而观众对这些新闻早已耳熟能详,对这些晚会和电视剧也感到枯燥无味,因此每在“黄金节目”期间,观众要么是拿着遥控器频频换台,要么是磕瓜子聊天解闷,要么是乘机出门遛弯散心……

  四曰“现场直播”无现场。顾名思义,现场直播是在电视工作人员在事发现场直接转播的新闻节目,这种新闻节目因其真实性和快速性,广受观众欢迎。可我发现,有些现场直播却在真实上大打折扣??譬如某电视台现场直播美国攻打伊拉克的战况,可此“现场”非彼现场,主持人就坐在自家演播室里,和几个嘉宾“谈笑风生”;寥寥无几的几个现场画面还是从国外电视节目中检(剪)来的,观众根本看不到“硝烟弥漫”的现场。还有的电视台在现场直播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和重要外事活动时,对现场进行了“加工”和“处理”,使观众看到的都是“正面”现场。我有次意外发现某电视台现场直播国家领导人在西方某国访问进行演讲时,可能是工作人员“一不留神”忘记进行“加工”和“处理”,竟然将前来现场抗议的场面“暴光”了。据说后来这被当作一件重大“政治事件”,有关人员受到了严厉处分。不是说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么?如此回避真实的“现场直播”还有什么意义?

  五曰外电报道都是“天灾人祸”。古人云:“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可我发现如今无论是报纸还是电视在报道天下事时,除了众所周知的美伊战争、巴以冲突、拉登恐怖等等热点,其余要么是洪水泛滥、暴风袭击等等之类的自然灾害,要么是汽车相撞、火车脱轨等等之类的交通事故,要么是入室抢劫、拦路强奸等等之类的恶性事件……也许某些外国在报道我们的新闻时也是如此,故而我们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过,不是说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么?可为何新闻报道如此“离题”甚远呢?!

  ……如此怪现象还有很多,人们已见怪不怪了。

  近日看到一则报道,一个名为无国界记者组织的国际机构,在第三次全球新闻自由的年度调查报告中,对167个国家的新闻自由状况进行排名。结果中國大陆名列162,倒数第6位,比萨达姆统治时期的伊拉克还低14位。而香港虽然排在第34位,但在亚洲国家和地区居第一。(引自《凤凰周刊》2004年第32期)我猜想这则报道在我们的“大报”和“大台”上是看不到的,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在“大报”和“大台”上看到这样的消息,那么我们在无国界记者组织进行的全球新闻自由状况排名中,名次一定不会像现在如此落后。

  作者电子邮件:yz1819@sohu.com

  作者:杨学武

文人的“政治幼稚病”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常常听到一些文人感叹自己“不懂政治”,呼吁文人要“远离政治”。可我发现许多文人的“政治觉悟”并不低,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政治情结。他们嘴上说“不懂政治”、“远离政治”,实际行动上却与政治保持“亲密接触”,甚至把政治当作自己的“第一生命”。

  近日读到一篇《李劫夫在“纹革”中》的文章,对文人与政治的“恩怨”有了更深刻的感触和认识。李劫夫生前号称“红色音乐家”,其一生的经历可以用“革命的一生”高度概括之。他被公认为才华横溢的音乐天才,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歌曲,譬如《我们走在大路上》、《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歌唱二小放牛郎》、《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等等。而正如该文作者所说:“无疑,共產黨员李劫夫的音乐创作,非常政治化,而且可以说,基本上是为政治服务。”大凡经历过“纹革”的人,都唱过当时最最流行的“语录歌”,它们就是李劫夫的“杰作”。

  按说李劫夫如此“革命”,其一生应该是“光荣的一生”,也可以说是“幸福的一生”。虽然他确实享受了“革命”的最大好处--担任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和革委会主任,在那史无前例的年代里红极一时,可他最终却是栽倒在政治问题上。由于他“紧跟”的步伐太快了,错误地估计了政治形势,在副统帅林彪已驾机出逃时,竟然“胡猜可能是毛澤東病重,已由林彪战胜了江青文人集团而接了班”,于是歌兴大发写下《紧跟林主席向前进》。正是这首未能完成也未能问世的“颂歌”,成为他“投靠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重大罪行,也成为他政治生命和生理生命悲剧性结束的“挽歌”。组织上给他的盖棺论定是:“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李劫夫的经历可谓“成也政治,败也政治”。

  然而,李劫夫也是一个“不懂政治”的人。据《李劫夫在“纹革”中》所说,“他是个音乐天才,在音乐方面,能无师自通,但对其他方面,则常显幼稚。尤其是,他的确不懂政治,不知道政治游戏中的潜规则……”看来似乎有些自相矛盾,一个“不懂政治”的人,为何那样对政治兴趣盎然,那样与政治形影不离,那样自觉自愿地信奉政治,那样全心全意地为政治服务?李劫夫虽然也算是一个“政治牺牲品”,但他不是象另一些文人那样是“逼上梁山”的,或是真的“不懂政治”,糊里糊涂地被真正懂政治的人所利用,结果在“政治游戏”中受到欺骗玩弄甚至惨遭不幸。

  李劫夫在政治问题上的悲剧,比一般文人在政治问题上的悲剧更可悲。其可悲之处在于,对政治“不懂装懂”--自以为“为政治服务”就是政治。其实正如法国著名学者路易斯·博洛尔在《政治的罪恶》一书中所说:“政治本来是一门非常高尚的、非常重要的关于管理公共事务的艺术,但是,政治这一美好的形象长期以来一直被许多错误的政治原则所玷污。”李劫夫和许多文人一样,把某个政治原则当作人生信仰,甚至把某个政治家和政客当作“靠山”,从而人身依附和盲目崇拜。殊不知政治也是“罪恶”的,它对人的伤害和毁灭是人类社会中最大的灾难之一。

  对政治“不懂装懂”,乃是一种可怕的“政治幼稚病”。

  作者:杨学武

允许一部分人暂“穷”下去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写下题目,我不免心里打鼓,有人是否认为我对“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满?因此我特别声明,我即使吃了豹子胆,也万万不敢唱这样的反调。之所以写这个题目,是因为某些地方的官员,不仅不帮助穷人富起来,反而使穷人连现在的穷日子也无法过下去。

  如今我们的城市尤其是像上海、北京、广州等等国际大都市,确实现代化了,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大街小巷车水马龙,一派繁荣昌盛、兴旺发达的景象。不过,我们的城市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似乎像“人造美女”那样,远看像“一枝花”,近看像“豆腐渣”。造成这种怪胎现象的“罪魁祸首”,就是被官方命名的“城中村”或民间称谓的“贫民窟”。它们是许多生活贫穷的城市居民和进城打工的农民所居住的房屋,其陈旧、简陋和破烂之程度,简直令人“不堪入目”。它们与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或在市区相依为邻,或在郊区隔墙相望,犹如“鲜花”与“牛粪”摆在一起,成为城市里一道扎眼的“风景线”。

  贫民窟更被某些地方的官员视为“眼中钉”。于是为了美化城市形象,也为了彰显本官政绩,他们提出“消灭”贫民窟的行动计划。“消灭”的手段可谓“果断”和“有力”,最厉害的招数是强制拆迁,官员一声令下,贫民窟一律被当作“脏乱差”和“违章建筑”,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化为乌有。为了配合“消灭”行动,有些地方还对进城打工的农民实行严格的居住审批制度,并对城市居民出租房屋进行种种限制,使贫民窟失去市场需求和生存条件。为了“消灭”的更加“干净、彻底”,还有些地方甚至采用非人道措施,强行把那些沿街乞讨者和拾荒者“驱逐出境”,让贫民窟不至于“起死回生”和“卷土重来”。

  贫民窟虽令人“不堪入目”,却是许多贫民赖以生存的栖身之所。如果贫民窟全部“消灭”了,他们的生活则更是雪上加霜。可想而知,无论是城市的贫困居民,还是进城打工的农民,要他们告别价格低廉的贫民窟,去享受造价昂贵的商品房,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居民为买房花光了几十年的积蓄甚至负债累累,今后便过着“住洋房喝稀饭”的尴尬日子;而那些民工的处境就更为艰难,他们辛辛苦苦所挣的微薄工钱,负担嗷嗷待哺的家庭还入不敷出,哪有余钱来租住舒适惬意的商品房?于是贫民百姓不禁望楼兴叹:不敢奢望“安得广厦千万间”,只企求“安得陋室千万间”,却不能“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消灭”贫民窟,当然是官员的良好愿望。没有贫民窟的城市多美好啊,人人都住在高楼大厦里多幸福啊……如此光景恐怕连写《桃花源记》的陶渊明也没有梦想到。然而,贫民窟是否能够“消灭”?是否应该“消灭”?许多有识之士对某些地方“消灭”贫民窟的行动提出质疑,认为此举既不现实又违背民意。当今中國还是一个发展中國家,不仅在农村还有庞大数量的贫困农民,而且在城市也还有相当数量的下岗工人,因此消灭贫困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那么只要有贫民,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贫民窟。贫民窟的存在,恐怕不是以某些官员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贫民窟也是无法而且是不能“消灭”的现象。在堪称超级现代化的纽约,就还有“著名”的哈莱姆贫民区。据说一个中國官员代表团访问巴西里约热内卢,看到了一些贫民窟,有官员当场非常自豪地发表感想说“我们的城市没有这种现象”。陪同的巴西官员似乎并没有被“家丑”外露而羞愧,而是理直气壮地说道:“我们无权强制贫民离开城市!”

  显而易见,“消灭”贫民窟,无法使贫困一道被消灭。而如果贫困没有消灭,就提前“消灭”了贫民窟,则会使贫民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固然贫民窟确实有损城市的形象,也有损某些官员的脸面,因此他们必欲除之而后快。可究竟是城市形象和官员脸面重要,还是贫民百姓的生计重要?我们的官员不是号称“人民公仆”么?不是天天讲“叁個代表”和“以人为本”么?那么当一部分贫民百姓还没有富起来,为何不能允许他们暂时“穷”下去?!

  作者电子邮件:yz1819@sohu.com

  作者:杨学武

宪法不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白纸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写在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2周年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自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以来,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这是一部好宪法。十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使我国宪法更趋完善、更加符合国情和反映时代精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今年修宪的亮点之一,预示着尊重和保障人權将成为黨和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务的最高原则,同时也更意味着每个公民一旦遭遇不法侵害时,又多了一层保障。然而,这字字千金的纸面上的权利,如何才能变成公民实实在在的权利,却还有许多的事要做、许多的问题要解决。

  众所周知,22年来我国在加强社會主義法制建设方面, 经历了四次全国性的普法教育,从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到加强社會主義市场经济法规的普及,以及“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大大地提高了公民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普法所产生的巨大社会效益正在日益显现。为加强法制建设,从2001年开始,每年的12月4日又被确定为法制宣传日,今年宣传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但在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与之不和諧的现象,有的是明显的摆在人们的面前,也已成为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在反腐败斗争中查处案件时,不少是运用“两规”措施(即:“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仲共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4章第28条,在行政监察条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这对于突破一些重要案件,严厉打击腐败分子,确实起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两规”到目前还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督制约措施,以致一些地方在运用过程中,大量存在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有的演变为搞逼供信,使不少人被殃及无辜,从而严重地侵犯了黨员、公民的合法权利。在推进法治、保障人權的过程中,出现这样的问题,与法制建设的现实要求显得是多么的不协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依法治国的步伐。对此,尽管中央领导是非常的重视,反复强调要慎重使用,中纪委相继出台了四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完善,但问题并没有能从根本上得到制止和解决,恰似“扬汤止沸”。

  在实行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權、加强社會主義法制的今天,办案中重新出现这些问题,这很值得我们警醒和深思。除去一些办案人员的自身原因外,从对“两规”来分析,其不规范、不完善之处显而易见。现行法律对传唤、拘传、讯问的时间,最长限制在24小时以内,并不得以连续的形式变相拘禁,对有关手续也作了严格的规定。而在“两规”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有谁能说清一个没有具体时间限制的规定时间究竟有多长?因此,在实际运用时就变成了没有时间的限制和规范的手续,使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权利根本无法得到保证。在“两规”中,对于一个公民来讲,在相信宪法和法律的同时,面对地却是基本尊严和自由受到侵犯和限制,还显得无可奈何,这也使宪法和法律在实施中面临着尴尬和无奈的境地。

  《条例》规定中有条“缝”,在运用时就会出现“失控”。从江苏、盐城等地的情况来看,一些纪检机关运用“两规”时,在时间上是没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在“两规”中,一些办案人员往往采用轮流值守的办法,对在几天之内的一般都一刻也不准睡觉,多的连续十几个昼夜;有的还被罚站(双手举报纸、双眼盯大电灯泡)、罚蹲(马步)、罚跪(三角砖、竹杆)、打骂和侮辱人格;还有的被上手铐、吊悬空(正吊反吊)、用皮带抽、用脚踩等,确实是令人触目惊心。盐城在“两规”中因不堪忍受,曾发生多起自杀未遂事件,有两人自杀身亡,其中一位写下“皮肉之苦加肠胃病,只好先去了”,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现在人们往往把这种“两规”与纹化大革命中的“专案组”(小班子)联系起来相提并论,认为两者虽在形式上有些不同:由过去的牛棚草屋,变成现在到招待所宾馆;由过去的到处能办,变成到现在归纪检机关办;而现在的有法不依,比过去的无法可依的影响还要恶劣。不少人反映,怎么到现在还把这样搞,还能这样做。

  那么,怎样来看待办案运用“两规”的问题,用什么来衡量?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在,依法执政已成为时代的要求,还是应当主要看其合法性。在目前不能仅看到一些案件难办,运用“两规”是不得已而为之,“治乱世而用重典”,从而片面夸大其作用,甚至认为没有它就办不了、办不成案,一“规”就灵,以致违法越权运用之风难止。现在,司法机关没有“两规”措施,办案依据法律规定的手段进行,案子(包括大要案)都能办。假如他们对一些难办的案件,也要求在法律上“开口子”,容许用“重典”,或发个红头文件、搞个条规,就可运用另一套手段来办案,不是变成谁要怎么干就怎么干?连宪法规定的人權都保障不了,还能谈什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本来案件用合法行为是可以办成的,一些案件难办关键是要在提高办案水平上下功夫,而不能是靠用超越法律的手段。目前“两规”运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既说明办案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在一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也反映一些办案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自身素质、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随着“两规”的使用,可以说是收到的成效明显,但存在的问题也是触目惊心、令人难以容忍的,其负面作用已越来越显示出来。在盐城公开审理用“两规”办成的案件时,对使用超越现行法律手段获取的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虽然公辩双方认为事实清楚,于法可据,法官们也只能就事论事,这当中何以来体现司法公正,又何以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现实让人们看到:法律在什么时候是起作用,又在什么时候不起作用;对什么人起作用,又对什么人不起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法律是制约谁的,制约不住的又是谁;这种法律的虚无主义和工具主义,导致了一些领域处于无序的状态。现在社会上对选人用人的问题是高度重视,这固然非常重要。然而对办案中“整人”的问题,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还包着、护着、捂着。对此,我们不应当忘记在这方面的教训是多么的惨痛。审查干部搞逼供信、扩大化、乃至“无情打击”,极大的伤害了黨员干部、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对经济、政治和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有的至今还记忆犹新。现在如果连自已制定的宪法都可以随意超越,屡屡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包括以反腐败为名公开的违宪违法,如这些都得不到纠正和制止,还能拿什么来取信于民?那么“纹革”中宪法连合法的国家主席都保护不了的悲剧会不会重演?因此,不能等问题发展到极端的时候再去解决,那样化的代价将会更大,痛定思痛,广大人民群众是不愿意看到再出现那样状况的。

  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是人權的宪法化、法律化。宪法的精义所在就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保障和实现人權。宪法是公民权利实实在在的保障书,也只有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才能扎根于群众之中,根本大法的地位才能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列寧曾经讲过,如光有宪法,而不施行,那宪法只能是“写满人民权利的一张白纸”。检验一个是否是法治国家的标谁,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而在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因此,无论采取什么办案措施,都不能以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为代价,任何违背宪法、侵犯公民权利的做法,都必须得到纠正。现在广大公民对法律保护自身权利的要求在不断增强,而由于“两规”中的不规范,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使不少人被殃及无辜,一些地方对此反映强烈,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坚决排除以各种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以切实保障公民法定权利的实现。

  现在严格按宪法规定规范权力的运作,监督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宪违法和条例规章冲突的现象,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提高法律的社会公信力,已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颁布。不能发一个条例,就另有一套措施来办案,从而脱离现行法律的制约。按照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有权撤消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条例。现在,全国人大已成立专门机构,首次启动违宪审查机制,具体负责备社会关注的违宪违法审查工作,以把保障人權、捍卫宪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的工作落到实处。对此,务切不能因为是执政黨的一些纪检机关所为,就在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上打“马虎眼”,应坚决纠正条例与法律冲突的现象,建立健全依法行使“两规”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使之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反腐败斗争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地向前发展,也使上升为宪法和法律的黨的主张得到更好的贯彻。

  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加强黨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成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的内容。黨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黨的执政能力高与低,不仅仅表现为刚性的执行与自上而下的指令,更体现为社会动态有机的和諧和群众自觉自愿的认同,体现在法律的自觉维护和法治的自觉践行。一个建立法治的国家,执政黨是在法治的框架内发挥重要作用,有依法执政的责任和义务,但任何黨员没有超出法律范围之外的特权。依法执政的方略,不仅要写在文件上、见于报告中,更要树立在头脑中、落实在实践中。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因此,在实际中存在的不规范的执政方式和执政行为,务切不能再行继续下去。

  胡錦濤總書記在纪念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大会上,要求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他以總書記的身份再次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给了全黨、全社会以强烈的警示。新一届中央政治局进行的第一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是宪法。第12次集体学习时,又强调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依法办事,在全黨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要求全黨应该在贯彻实施宪法上为全社会作出表率,黨的各级组织和全体黨员都要做遵守宪法的模范,严格依法办事,带动全社会严格实施宪法。这些充分表明黨中央对加强我国法治建设是高度的重视,对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无疑是起着巨大的带动作用。

  悠悠万事,宪法为大。按宪法规定的原则来判定是非,而不是由权力的大小来决定,是对一个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法治的核心是宪治,宪法的权威就是黨和人民的权威,如宪法没有权威和尊严,依法治国就会成为无源之水。黨是依法治国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执行者。因此一定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法大于权、权服从于法的意识,切实改变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体制和做法,与时俱进,注重从政治上着眼,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自觉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真正形成维护宪法权威的最强大力量,奠定坚实的宪法基础,使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得到更好的落实,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四年十一月

  作者单位:江苏盐城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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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侯瑞岭

《国家赔偿法》不具备“法格”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仲共十五大召开时,江澤民就曾代表仲共中央提出要“依法治国”。其实中國制定的“法”也不少了,不过有些法规受仲共长期“左”的影响,从制定到执行,问题百出,前后矛盾,以致有法不能依,执行不能果。受害者往往是老百姓。“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众法之中,尤以《国家赔偿法》兑现率最低。2004年8月1日《宁波晚报》报道说:当局要以新的理念修改《国家赔偿法》。而我认为不仅如此,显然,该法甚至连起码的“法格”也不具备,也就没有“法威”,没有“法威”,流弊所及,就是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是“依法治国”之大忌。

  《礼记·缁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那么,“法”有没有“格”的问题呢?回答是肯定的,“法”也必须有“法格”。什么是“法格”呢?就是制定的法律必须具备“平等”、“公正”的原则,而且必须付诸实施。

  法的古体字是『灋』。《说文解字》的解释是:『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意思是说:“法像端平的一碗水,故用水字边; 廌是一种独角兽,生性正直,古时断案以被廌角触及一方为败诉。”依法治国“的”法“,必须要求其本身是以平等和公正对待一切人和事。现代国家所提倡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从这种原始的思想脱胎而来的。

  “法”是一种行为规则,他是用来平衡人与人之间,公民和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他的手段是“奖”与“惩”由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其实现。馬克思在《第一国际宣言》中有句名言:“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是“法”需要遵循的普遍原则。

  人类从有国家开始就有“法”。但是,所有的“法”,很难具有真正的“法格”。因为国家是人类进入了階級社会才出现的,在階級社会里,“法”是为统治階級服务的,即使有“法格”存在,也只是对统治階級内部而言,例如:奴隶制时代的奴隶,他们只是“会说话的工具”,连人都不算,所以那时代的“法”,本身就规定了种种不平等; 封建时代有着封建领主和农奴的階級对立,在统治階級内部又构成层层的“封君”和“陪臣”的隶属关系,所以,列寧说过:‘封建时代的法是“特权法”。到了资本主义时代,因为资产階級从其階級利益出发,要揭去中世纪“脉脉温情的面纱,代之以赤裸裸的现金交易”( 馬克思:《共產黨宣言》) 才喊出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但是,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人们在财富上的不平等,“法”在实践中也很难体现其“法格”。只有到了社會主義社会,消除( 或正在消除) 了階級对立,人民当家作主了,客观上才具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件。尤其是我国进入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时代,它吸取了前苏联斯大林搞个人專制獨裁的教训,又经历过本国无产階級纹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洗礼,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为我国的“法”具有真正` “法格”的可能性开创了广阔的天地。但是,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看了1995年我国出台的《国家赔偿法》,深感距离公正的“人人平等”还相当遥远!

  ( 一 )

  记得有位哲学家俏皮地说过:“刑罚对犯罪的人来` 说,是他应享受的权利。”以此推论,凡是冤案,都是让没有犯罪的人却享受了优厚的刑罚权利。那么,他们在获得平反后的神圣义务,就是伸出双手,讨回理所当然的赔偿。法律之需要《赔偿法》,大概源出于此吧。

  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赔偿法规定赔偿额是很高的,往往是受害人经济损失的数倍。我曾在一份杂志上看到美国一个案例:一个曾经被控强奸的犯人,入狱十七年后,检验出精液不对,宣布无罪释放,法院给了他冤案赔偿费350万美元,平均每坐一年牢获赔20万美元,与当时总统年薪相等。是美国人均收入的10倍。有人若对此例质疑,在2000年1月31日的《报刊文摘》上还有一则短文,抄录如下,也可参考:

  收藏一本馬克思著作被控入狱台翁无辜被囚今获昭雪

  据《羊城晚报》1月23日报道,台湾一名老人叫柯旗化,现年71岁,是高雄女中的教师。1951年,柯旗化因收藏了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一书而被捕。1953年4月16日方获得自由,前后被囚禁20个月,据柯旗化的家人表示,他在监狱里曾惨遭殴打和折磨。

  ( 台湾) 法庭认为,50年代时,柯旗化作为一名英文教师,年轻有为,前途似锦,但由于坐牢,蒙受了精神痛苦,因此法庭判决柯旗化这一次坐牢616天,每天可获( 台币) 5000元,合计308万元,( 约合人民币917,616。51元) 。

  台湾当局为什么要那样作?因为需赔偿的不仅仅是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还有精神损害和浪费掉的青春岁月。更重要的是高额赔偿和追究责任人,能促使公仆们谨慎小心处理案件. ,不得胡作非为,以强化“法制”。以此对照我国的《赔偿法》第二十六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按此条文,如受害人原收入超过平均工资“的,得到的赔偿还抵不上所受的经济损失。至于精神损失等,更不在考虑之内。显然,这个赔偿标准是不合理的。根本起不到制约执法机构轻率、徇私枉法的作用。

  ( 二 )

  《国家赔偿法》第一条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在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就有:“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的条文。只有七五及七八宪法完全删除了这一直接关系保障公民权利重要内容的条文。众所周知,在纹革期间出台的宪法修正稿,带有严重的“左倾”色彩是不足为奇的。因为那期间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人大代表是指定的,开的是秘密黑会。有张春桥主持修改宪法,完全是暗箱操作。所有条文随心所欲,不伦不类,创世界宪法史丑恶之最。改革开放后,几经修改的宪法又恢复了1954年宪法条文。可见这条精神是“一以贯之”的。既然如此,《国家赔偿法》就应该有回溯力。解放初的《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对历史反革命条款,是要追溯当事人解放前曾担任过的反动职务以对号入座。那么,《赔偿法》应该对1954年宪法颁布后已平反的冤案没有给予赔偿的进行追溯。因为:鎮壓敌人是为了保护人民,鎮壓敌人的法律有回溯力是必要的。那么直接保护公民权利的《赔偿法》就更需要回溯力!

  《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需要回溯力,也是它本身之必然要求。因为从冤案开始到平反这个过程是没法预测的,有的很漫长甚至经历了几代人,尤其是政治性的冤案,古今中外都有案例可证明。远的不说,就以前苏联平反的冤案,都超过了半个世纪。《赔偿法》是紧跟着“有错必纠”的平反而来,它必然应该具有回溯力。按照国际惯例,凡是属于政治迫害的冤案,都有回溯力。德国对二战时期纳粹制造的排犹案件的赔偿,至今还查德国法西斯在瑞士银行侵吞犹太人存款;日本侵华时抓中國人服劳役,现在他们不得不老老实实承认赔偿吗?上面列举的“收藏一本馬克思著作,竟被控入狱”。冤案发生在1951年,时隔40多年,现在台湾当局昭雪赔偿,他们的赔偿法肯定也有回溯力。我们社會主義宪法以及依据宪法制定的赔偿法,按理应该比他们更进步才对。

  ( 三 )

  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造成冤案不少。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平反的大冤案就有五起. :(

  1) 潘汉年反革命集团;(2) 胡风反革命集团;(3) 反右派[ 对右派平反叫作“改正”,承认是“错划”实际上属于平反];( 4) 反右倾;(5) 纹化大革命。这平反的五大冤案除了( 3) 外,经济上是赔偿的( 补发工资) 。那时《国家赔偿法》还没有出台,应该说是“根据宪法”进行赔偿的。如果1995年《国家赔偿法》颁布,对遭受二十一年劳改( 包括被判刑、劳教和强制留场就业期间)冤狱的“改正”右派能拾遗补阙,“法”出“行”随,给予赔偿,肯定能大扬“法威”。遗憾的是———《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以前的赔偿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显然,这一条文是针对“改正”右派们而定的。这条规定使《赔偿法》岂不成了《赖债法》?!

  有人会说,当年对右派分子的最重处分只是开除送劳动教养,那只是最高行政处分,不算刑事判决,不能列入《国家赔偿法》范畴。那么人们不禁要问:《赔偿法》第三条及其一、二款该作何解释?“错划右派”们被劳动教养是动用了国家强制力的,理应纳入《国家赔偿法》范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及其一、二款全文如下: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一)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 二)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对错划右派们送劳动教养,名义上是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是最高行政处分,毋需通过司法程序,由单位负责人决定即可。其实它超越了行政处分权力的界限,是动用了国家的强制力,由公安劳改部门来执行的,其严厉和残酷远胜于判刑:

  [ 1] 。服刑犯人一开始就宣布刑期。劳动教养开始没有期限,过了三年才宣布定期。期限有一年至三年。前三年没理由地不算了。好不容易盼到期满,解除教养,又来了一个“强制留场”,实际上这就是无期。仍然享受“亚犯人”的待遇,到“改正”时,足足服满了二十一年的劳役。

  [ 2] 。犯人在监狱里有时间读书学习,医疗卫生方便,伙食管饱。北京半步桥监狱一星期改善生活两次,有肉吃,发的衣服和日用品够用,零花钱有的用不完还寄回家去。( 摘自《原上草》296——304页,聂绀弩:《怀监狱》) 。与之相比,当年由北京送往京山线清河农场的劳教人员,一天干12小时以上的原始重体力劳动———挖土方,修筑防洪堤。全靠锹挖、肩抬堆成雄伟如万里长城般的防洪堤坝。( 现留存于清河农场西区,是一个很好的物证。) 1958年后,每人粮食定量,开始时还给平时饭量的一半,后来又任意克扣,每天只给鸡蛋大小的窝窝头2___ 3个,外加一碗连猪都不吃的玉米芯子碾碎熬的稀粥。不知饿死了多少人。( 戴煌:《九死一生》有详尽描述) 。由于体力劳动繁重,衣服、鞋、袜磨损极快,犯人有得发,劳教者却不发,穿的犹如鹑衣百结。( 丛维熙:《走向混沌》中有详尽描写) 。

  ( 四 )

  人要有“人格”,国要有“国格”,法也要有“法格”。由于《赔偿法》的立法参与者们不是` 把根据宪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而是优先考虑维护过时了的“绝对权威”。既然“上有所好”,于是就“下必甚焉”! 到了下面司法执法部门,就把维护自己的“灶王爷颜面”放在首位了———何况中國官场还有“媚于奥,宁媚于灶”( 《论语》) 的古老传统,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下面几则实例,都是信手从刊物上摘录的。

  本不该是零的记录

  ( 甘肃政府赔偿基金无人认领)

  据《法制日报》1999年12月30日报道:《国家赔偿法》颁布后,甘肃省于1997年底,据此制定了《甘肃省赔偿费用管理规定》。根据这个规定,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并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省财政每年专列200万元人民币,用于赔偿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支出。但是从1998年至今,这笔资金无人认领。兰州市没有把国家赔偿费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预算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因为至今尚无这方面的支出。

  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1998年仅刑事赔偿部分,在省各级法院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63件. ,判决赔偿的有28件,赔偿金额31万余元; 今年上半年,受理23件,判决赔偿的有6件,赔偿金额近12万元。省高院有关人士说,在这些案件中,没有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是省级国家机关。主要原因是大量行政执法工作和一审案件的管理和审判都是由基层执法机关完成的。

  省财政厅税收条法处有关负责人说:从省财政厅统计情况来看,近两年来,全省14个地、州、市尚无一家单位向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赔偿金。这位负责人认为,明明有需要赔偿的案件发生,却没有单位向各级财政部门申领赔偿金,一是有的单位从自己的行政经费里赔偿了,二是有些部门报喜不报忧,怕个人承担责任,即使有赔偿的案件也不申领。

  ( 摘自2000年1月13日《报刊文摘》)

  上文说的只是瞒上不瞒下,对冤错案多少还是赔偿的,只是不向上申报。更有甚者是蒙上又欺下,明明已确定是冤错案,执法部门就是赖着不赔或少赔偿,请看实例:

  赖着不赔偿———我被关押473天

  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然而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竟以荒唐的“逻辑推理”侦破“7。18”凶杀案,致使数百名无辜者蒙冤受屈,惨遭非人折磨。冤案发生至今,不仅受害者的悲惨遭遇骇人听闻,更重要的是真凶仍然逍遥法外。受害的重要人物之一连世龙( 男,现年46岁,市五届政协委员,市工艺美术厂书记兼厂长,中國文房四宝协会制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的遭遇竟然是:

  # 125天里没洗过脸,理过发,被拘禁在一个2平方米的小屋里,没见过太阳,十几次昏死,被抬到医院抢救;

  # 被关押的473天里,家人从未和他见过面,不知他关押在哪里,不知他是死是活;

  # 为什么被抓?为什么被拘禁?直到无罪释放时,他才知道自己是杀人嫌疑人;

  # 正赶上公、检、法大整顿,他的案子得到处理。被释放后没有工作,没有工资,身心憔悴的他在申冤同时,还在为生计奔忙。

  ( 摘自《法律与生活》1999年12期)

  赖着少赔———少女死亡,公安局赔多少?

  1999年6月21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留社( 係卢氏县狮子坪乡派出所副所长) 致李丽死亡一案,作出终审裁定:

  经查,蔡留社在传唤李丽之前,仅凭与熟人闲谈中听到的闲话,未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和履行有关办案程序,即传唤李丽,且李丽在接受讯问过程中的陈述,既不能证实有卖淫行为,有关与他人有性行为陈述,事后查证也不实,系违心承认。在李服毒后的救治过程中,其家属求助于蔡时,蔡见死不救,态度极其冷淡,李丽死亡的发生与蔡留社玩忽职守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1999年8月7日,李丽的父亲李来治向卢氏县公安局申请赔偿李丽死亡赔偿金149,580元,抢救费5000元,( 逼死一条人命,这点赔偿金不算多) 卢氏县公安局决定只赔偿20% ,即29,916元。

  1999年11月18日,不善言词的李来治气愤地对笔者说:卢氏县公安局说的咋那么轻巧?俺女儿被逼死了,俺老伴被气疯了,为告状,俺跑了多少路?吃了多少苦?他们知道不知道?为了告状,俺背了十来万元债,整天过着燎焦人的日子,可公安局只赔20% ,也不知道他们是根据啥定的?俺不服,还要告。

  ( 摘自《城市早报》———刘侠文)

  综上所述,亡羊补牢乃当务之急。《国家赔偿法》必须修改。《国家赔偿法》如何修改?已紧迫地摆在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上了,今年八月一日,《宁波晚报》报道:最高法院指出:“要以全新的理念和视野去思考《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完善问题,把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把修改和完善此法作为进一步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规定的过程。”这个理念与本文是一致的。谈到具体做法,该报导指出:“由最高法院委托天津高院起草《赔偿法》修改建议。”

  对于这一点,我认为有失偏颇。我的看法是:

  1.法院的职责是依据法律獨立审判。如今参与立法的修改起草,那不是司法、立法不分家吗?自己定规矩,自己来审理,自己` 来赔偿,一包到底,有失体统。

  2.由于我国长期奉行“人治”,“法”在中國的特点是:“法外有法,非法成法,法成非法,法将不法”。可以回顾一下过去———共和国主席,几位元帅,部长们被迫害致死,哪一个经过了司法程序?58年被错划右派,有部分被送劳动教养,失去人身自由,受的劳役折磨超过判刑囚犯,[ 见上文( 三)],经历了二十一年之久,又有哪一个经过了司法程序?那样的大冤案法院没有介入,当然不知情,既然法院不在其位,现在怎能谋其政?

  所以,我认为修改《赔偿法》应由人大常委会组织獨立、公正的法学家,广泛听取已平反却没获分文赔偿的冤案受害者的意见,作到共同起草才是上策。首先要解决的是已经平反,但不给赔偿的欠债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取得诚信才能振法威,“依法治国”才算勇敢的迈出万里长征第一步。可以借鉴古人———两千年前商鞅在秦国变法,他的第一步是:“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募民能有徙之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史记:商君列转) 那是早期封建社会,古人尚知树诚信以振法威,使整套法治得以推行。商鞅施行的“法治”是以君为本的峻法,恶法; 我们要实行的是以人为本的善法,良法,所以在制定法律时更得动真格的。常言道:“前账未清,免开尊口”。《国家赔偿法》不管怎么修改,如果不理清欠债,仍然要背“赖债法”之恶名,是难振法威的; 仍然是聋子的耳朵,只能当摆设用。只有清理了欠账,才能使“依法治国”的法制至于至善。

  最后,就以共產黨信奉的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结束语,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在科学的入口处,好比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

  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懦怯都无济于事。

  卡尔·馬克思 伦敦 1859年1月

  作者:魏巍

美得惊动了中央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几月前陪妻子一道看完了《流星花园》,感谢俊美的F 4与大S ,让我们朝花夕拾,重温了假想中一段青春期的恋情。我的朋友们在一起借故谈起彼此校园中的黄金时代,某个自以为青睐自己的女子,等等。偏大点的主妇们则一边跪着用抹布擦实木或强化木的地板,一边仰首望着道明寺青春无敌的脸庞。少妇尚且如此,少女又情何以堪?所以出现些为F 4离家出走的案例。年轻的母亲一面着急,一面暗自想着何不带我同去。就像李安的电影《冰风暴》里,那个和女儿一样骑着单车在公路上摔开双手,又在超级市场偷化妆品的母亲。流星花园的生活同时离儿女和父母都显得太远。剧集里收录的诸多英文老歌,对我这样年龄的人而言,则有一种美得开始离谱的怀旧。

  但当时没料到,这种美,终于会美得惊动了中央。

  一般而言,我们认为足以惊动中央的事件总在善恶之间,而与美丑无关。尽管善恶之间的立场,往往会妨碍审美的品位,造成审美的堕落。但这一点禁播该剧的政府部门是不会承认的,我们作为观众也打死不认帐。在一个世俗化的世界,我们可以承认自己缺乏道德,决不能承认自己没有品位。所以我喜欢看《流星花园》,就要一口咬定流星花园是优美的。但是来自中央行政部门的禁播令,却构成了对我们的一种侮辱。我不太在乎政府对我的道德水准造成的歧视,我极其注重的是这个禁播令对我的审美能力进行了当众的羞辱。

  尤其是我已成年。我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我本善良。我就比未成年人更加难以接受这种羞辱。它让每一个看过并表示过对此剧喜爱的人士顿时间无地自容。

  当年蔡元培先生曾呼吁以美学代替宗教。但在一个政府的道德身份尚未黜去的语境下,这是个极其蹩脚的提议。他将诱使政府将道貌岸然的触角延伸到审美的领域。这种延伸令人忍无可忍。如果说我的政治觉悟低于政府,我只好承认。如果说我的道德水准也低于政府,这口气我也可忍下。但要说我的审美品位也低于这个政府,这个押我就死活也不能划。我要划了,我还有什么可矜持的地方。就象面对一个伟大的领袖,你可以接受任何方面的甘拜下风,但你总不能承认你的性能力也比不上他老人家吧。这是最后的尊严和防线。我们总得有一些疆域是政府不能评判的,要留给我们的配偶去终审。

  凯撒的归了凯撒,上帝的也归了凯撒。老百姓就可能变得一文不值。一部《流星花园》让政府如临大敌,无非是想把天下的父母撇开,好越俎代庖去做全社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本是一番好意,但就把父母贬低了。把天下的父母也当作了未成年人,尤其是那些想起道明寺或大S 就会泛出初恋红晕的、不成器的父母们。这就有点不给面子。好像做爷爷奶奶的在孙儿面前成天数落你爸爸流鼻涕露光腚的事。所以这个禁播令至少在策略上有问题,他让那些允许自己子女观看此剧的父母们尴尬万分,在子女面前失去地位和权威。

  政府一开始道貌岸然,父母就道貌岸然不起来了。

  除非像我,坚持认为政府在审美这件事上基本上等于一个白痴。这样有些打击政府在子女心目中的光辉地位。但是你不仁我不义,为了维持自己作为父母的起码尊严,只好告诉子女说政府不过是个有限的政府,权力有限,智力也有限。跟你妈一样,常常做些自以为是的蠢事。

  所以必须承认,“忠孝”并举,忠以孝为出发点,这种传统在政教合一的语境下构成了对于皇家威权一定的限制。因为官府对威权的维持是通过家长威权的树立和扩展来确立的。它不是通过对天下父母的道德、智力和品位的羞辱来衬托的。所以三纲五常之中,孝道的本质其实是一种自治的力量。它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的道德身份构成一种消解。它使得儒家礼教并不完全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而有些自下而上的骨气。这种骨气让鲁迅先生可以对革命黨理直气壮的说,家有老母,恕难从命。

  但你把孝从这种意识形态中打掉了,然后把“忠”用其他的理论包裹起来,就连这一点骨气都没剩下。

  所以我的看法并不奢望政府的道德身份一夜之间被否决,但希望最低限度别变本加厉,道德裁判官不要胆子越来越大,进而变成审美的评判者。阿克顿曾说自由(liberty )无非就是这样一种承诺:每个人将会得到一种保障,保障我们可以与权威、多数、流俗及舆论的影响相抗衡。而国家“只能在其最切近的领域内,去分配义务和规划善恶的界线”。

  雪夜闭门读禁书,不要惊动日理万机的中央。

  2002- 03- 18于包家巷

  作者:王怡

五四精神和五四式手枪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前天,一个老朋友从绵阳来。我们去游乐场玩童年时错过的过山车。之后在大门口的地摊上,看见有仿真枪卖。我们买了一把五四式7. 62毫米仿真汽弹枪回去,在我家的楼顶上打靶。严打期间能买到仿真枪不容易啊。我们一遍遍拔枪瞄准,童心未泯,杀机四起。

  拔枪的镜头看得多了。最让我耿耿于怀的是《出租汽车司机》里罗伯特·德尼罗在家中练习拔枪的那一段。机械、简单,不断重复。有两种情绪掺和其中,一是掉入虎口的雏妓激起了这个愤怒青年的替天行道之心,这之前所有的社会不公和肮脏,找到了一个快意恩仇、一劳永逸的出口。另一种情绪,则是我们在楼顶上手握凶器时的那种快感。一种想成为杀手的梦想,也是这个前海军陆战队员拔枪的欲望和一贯逻辑。军人或者职业革命者有着暴力训练的前科,当杀人的正当理由渐渐淡去,杀人这件事本身开始浮出海面。暴力就是暴力。合法性的外衣轻易就被褪去,就像纸包不住火。

  罗伯特·德尼罗终于像郭靖或者乔峰一样,冲进娼寮,打死了皮条客和嫖客。解放了妓女。用暴力解决问题,是革命家和革命家培养出的军人根深蒂固的方式。斯泰龙的《第一滴血》,陈果的电影《去年烟花特别多》,都用的这个逻辑。

  1919年五四运动,愤怒的学生和市民火烧了民宅赵家楼。刘大生先生已经指出其中的暴力行径和非法性。这个“非法性”和“合法性”的界限本来泾渭分明,但一延用暴力,诉诸革命,就马上模糊不清了。1925年北京一些市民围攻并放火焚烧了《晨报》报馆。胡适认为这是非法的暴徒行为。但作为共產黨领袖的陈独秀却坚持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革命行为。这个分歧在根本上造就了今日之吾国。

  传统意识形态钦定五四精神就是反封建反帝国的精神。这个五四指的是作为五四学生及群众运动的五四。而今人提倡的“民主”与“科学”的五四精神,甚至是自由主义启蒙的五四精神,则是侧重于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五四。民主不可能以非民主的手段去获得。暴力革命打乱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将非民主的惯性和人心深处的暴戾像一颗子弹留在了民族的脑海,在每一回风雨欲来的关口,便会隐隐作痛,甚至脱柙而出。

  54式7. 62毫米手枪是我国仿制前苏联TT1930/ 1933式手枪的产品,于1954年定型,至今装备部队,是我国生产和装备量最大的手枪。装弹8发,射程50米。可以说是革命成功之后的护花使者。我们买到的仿真枪装弹10发,射程20米,若是对人射击,有一定的威力。所以在严打期间被一律禁绝。

  然而暴力革命的致命弱点也在于此。靠暴力起家,不以杀人和放火焚烧民居为非的政权,又以如何的理由去禁绝枪支、杜绝暴力,在合法性与非法性之间再次树立泾渭分明的鸿沟呢?当贺龙轮起两把菜刀胡乱砍人,当《洪湖赤卫队》中的韩英高声唱起“砍头好比风吹帽”时,当张君说“我杀人主要是因为我穷”时,革命和不能革命的界限究竟在哪里呢?一个将龙庭坐稳的政权如何将手上的鲜血洗干净,将为正义而杀人和为私欲而杀人区别开来。武侠之那些大侠,枪战片中那些如同罗伯特·德尼罗一样的枪手,也是以正义和理想的名义去替天行道。这个政权如何告诉大家,从今以後就不许再这样了!

  英国当代思想家鲍曼在《社會主義——积极的乌托邦》中说道:“社會主義和一切其它乌托邦都有一种令人不快的性质,只有当它存在于可能的领域中,它才保有其丰富的生命力。当它宣布它作为经验实在已经完成时,它就失去了其创造力,而不是激发人的想象力。”问题就在这里,乌托邦永远是乌托邦。乌托邦永远高高悬挂在前方。当夺取了政权后的革命者宣布:“Game is over”的时候,还是永远有着许多依然被乌托邦所感动的革命者和准革命者,对现实不满,他们还要拔枪,还要放火,他们觉得这个政权已经变修了,已经背叛了当初的理想。怎么办呢?当权力的来源不是自下而上,而是靠暴力、靠千万颗人头落地而获得的,这种权力就无法自圆其说。

  所以美国的持枪自由,有着前后一致的逻辑。这个从前没有合法性火炬传承下来的国家,在拔枪之后获得了獨立。当私权利在名义上被让渡出去组成政权,这个政权没有任何理由转身反对老百姓的持枪。它唯有坚持政教分离,拒绝乌托邦,并以宪政的逻辑渐渐取代拔枪的逻辑,让持枪自由成为仅仅成为一种政治上的象征,和刑事上的束缚。

  对于这个“天生的现代国家”(馬克思),暴力的启用也带来了今天无法根除的后遗症。如何在自圆其说的逻辑下,进行对民间枪支的控制呢。

  一旦拔枪,一旦放火,就已经背叛了五四的精神。之后的暴力革命,便在背叛的路上越走越远。走到獨裁,走到奴役之路,走到对肉体和灵魂的双重枪杀。古人云: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拔枪的逻辑就是消除异己的逻辑,就是唯我独尊、口含天宪的逻辑。只有第一,没有第二了。

  陈独秀在1940年《我的根本意见》中说,“无产階級民主和资产階級民主一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黨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者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

  这时的陈独秀,已经回到了五四的路上。“反对黨派之自由”,也就是要有第二、第三的自由。我们要做的,无非也是旗帜鲜明地拒绝乌托邦,并以宪政的逻辑渐渐取代拔枪的逻辑,回到民主与科学的启蒙路上。

  我拔出五四式仿真手枪,瞄准射击。一个红色气球应声破灭。虽然它的名字只是个巧合。但这个名字,在这个日子里,还是让我觉得羞耻。

  作者:王怡

如果国家背叛了你——从小山智丽说到爱国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小山智丽这个名字对于体育迷来说,应该是不陌生的。这个曾经叫何智丽的女人曾是中國国家女子乒乓球队的一员,并于1987年获得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的女子单打冠军。后来远嫁日本,加入日本国籍,改名为小山智丽(据说已离婚,不知道现在叫什么智丽了。)并代表日本参加国际比赛。

  而尤其让国人印象深刻的是,每当她和中國选手比赛时,只要每赢一个球,便会撰着拳头,大喊一声“哟西”,脸上表情发狠,象是出了口恶气。而和其他国家选手比赛是却全无如此激动。于是,汉奸、卖国贼的骂声铺天盖地而来!

  先前我也和大家一样痛恨小山智丽。认为她背叛祖国,可恶可恨!可现在再想起来,却觉得全不是这么回事。

  在国人痛骂小山智丽时,都忘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此时的小山智丽已经不是中國人,她已经加入日本国籍,至少在政治身份上和中國已没有任何关系。效忠日本,为日本而出赛是她的义务,是理所当然。

  记得二战时,美军害怕军队中日本裔士兵阵前倒戈,帮组日本军队打自己,就不让日本裔士兵在前线服役。但是日本裔士兵却强烈要求加入战场,以表现对美国的忠诚。他们这种做法无疑是正确的。

  虽然赢了中國球员,小山智丽的兴奋过于嚣张,确实有些对不起曾经把她培养为世界冠军的国家、民族,伤害了国人的感情。但我们却没有过多的理由指责她。而用汉奸、卖国贼这种专骂中國人的词汇来骂一个外国人,显然是不合适的。

  而小山智丽为什么和曾经是她的祖国比赛时会如此地兴奋,相信老资格的体育迷是清楚的。

  中國乒乓球队历来有让球的传统。参加世界大赛之前,夺取金牌的球员是谁就已内定好,别的球员必须为内定好的球员让路。也就是说,凡中國球员之间的比赛,必须让那个内定者赢,即便是对方实力在她(他)之上。

  而作为1987年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不是内定夺取金牌球员的何智丽,却是个有个性、有头脑的人。她拒绝让球,硬是凭自己的实力夺取了女子单打金牌。为自己争得了应有的荣誉。

  但是后果可想而知。她给开除出国家队,并取消了参加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资格(中國乒乓球队的惯例是由头年的世界锦标赛冠军为主力队员参加奥运会)。由陈静代替她的主力资格,并获得了奥运会金牌。

  可能有人会说为什么把这段话放在这个时候说?而这段话恰恰是用来引出这篇文章的第二个论点,那就是:

  如果国家背叛了你,你还会爱国吗?

  相信大家都认可这样一个说法,如果你要他(她)爱你,那么你必须爱他(她)。如果你背叛你他(她),那么你就没有资格要求他(她)爱你。如果这个对象换成国家,这个交换式还能成立吗?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们付出的前提都是为了得到。我们爱自己的家人、朋友,是因为家人、朋友给了我们爱。爱国家则是因为国家给了我们僻护、尊严,让我们有了族群感、安全感。

  可是如果国家剥夺了你的尊严、损害了你的利益,甚至任意把你关押、杀害,你还会爱这个国家吗?

  我的回答是:可以不爱!

  中國自古以来都是把国家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认为个人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为了国家、民族地发展,不应斤斤计较个人得失。

  诚然!在国家、民族处于困难、甚至危难时,牺牲个人利益,帮组、拯救国家是义不容辞的。就象前几年亚洲金融危机时,韩国人纷纷捐献自家金银美圆等硬通货,帮组国家尽快恢复经济。这种做法是很让我敬佩的!

  可问题是,统治者往往会以国家、民族的名义,任意损害个人的利益,而实质却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私利。如果个人提出疑义、反抗时,统治者就会用手中掌握的国家机器进行打压,甚至剥夺其自由、生命。

  国家是由无数的个人组成,国家利益也是由个人利益所组成。个人利益的损害最终是国家利益的损害。

  今天别的人利益受到了损害,你如果事不关己、冷眼旁观,那么明天受害的可能就是你。以至于越来越多的人受害,最终导致国家陷入混乱、衰败!

  正如一条大河地污染是由一滴滴的水变脏开始的,人的身体出现疾病也是由单个的细胞病变开始的。

  这样的教训数千年来不可胜数!

  也许有人会说统治者只是一小部分人,他们并不能代表国家。

  对于这种说法我嗤之以鼻!

  国家本身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它是由人群、疆土、法律、国家机器等有形的概念组成。当这些东西由一小部分人掌握,个人必然会处于弱势地位,也就必然会出现个人利益服从于国家利益(实质上是统治者的利益)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控制,任其蔓延,令统治者的权力无限大时,统治者就可以任意损害个人利益。这时统治者实质上就代表了国家,统治者的意志就代表了国家意志。也就是说,国家背叛了个人。

  这时,如果个人也不再爱国家,从逻辑上讲就无可指责了。

  虽然个人内心仍会深深爱着那个形而上的祖国。

  原载:关天茶舍 http://www.tianyaclub.com

  作者:三界散人

瞬息万变的人口形势与迫在眉睫的计划生育改革

星期二, 11月 30th, 2004

  偶尔到一个历史论坛闲逛,发现某帖子,问说欧洲各国的民族组成如何,并列出日尔曼人,拉丁人和斯拉夫人希望能划出各自的比例。又偶尔,读到一篇旧文,谈得是韩国人的爱国热忱如何之激烈可敬。看完这一问一文之后颇生出触动,倒不是因为它们的内容如何不平常,而是一来感叹一国人口的组成到了今天可如此瞬息万变目不暇接,远远把我们的旧认识甩在后面让很多人置身其中都反应不过来,二来呢,感叹一旦生育水平自然降低,再想提高竟如此艰难,以韩国人那令国人颇为垂睐的爱国心也无法挽回其一路下滑的生育率,任凭政府如何的摇旗呐喊青年人中却少有为之所动的。

  倘若是在三十年前,有人问起欧洲各国的民族成分来,你只需读历史书,盖因欧洲作为近代意义上民族概念的发源地各国的形成都可以说是循序渐进步步都有踪迹可寻,除日尔曼人涌入高卢和亚平宁半岛外少有其它剧烈的变化。然而,时至今日再抱有这种想法却是大谬不然。简单看看今日的欧洲各国。德国,外国人720万,其中土耳其人超过200万;法国,穆斯林人口,主要来自北非,约为500万,在九十年代初法国曾有统计称有外国血统的法国人占全法人口的四分之一;英国,联合王国的少数民族,即非白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现约为7. 1% ,相比法德两国略低。但即使是这个略低的数字背后却还有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凭借着15倍于“多数人口”的增长率,在从1992年到1999年短短的数年里少数民族人口增加的绝对数量竟是和白人相等的50万,而这些到目前为止还是少数民族的人口中有一半人出生于英国。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推测,要不了多少年,这些国家的少数民族绝对出生数量就将赶上传统意义上的主要民族,届时可以想象在学校中年轻的新一代各占半壁江山的景象,那么如果只统计什么日尔曼人,罗曼人,斯拉夫人,这些人合计只占青壮年的一半,还能体现一国社会的基本面貌吗?似乎有个英国人口学家预言说2100年白人在英国是少数民族,我说这不用什么“预言”,凭手头的数据来看,除非大灾大难白人突然奋勇生育这样的大变故,否则拖不到遥远的2100年欧洲就该是少数民族成多数了,当然少数民族各族裔之间亦有差异,然而白人不再是绝对多数却将不可避免。

  中國人有个深入骨髓的意识,或许是根源于在被称为中國的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得太长太稳定太内向了的缘故,似乎总是认为英国人就该永远是我们印象中的英国人,盎格鲁撒克逊人,同理日本人也永远会是我们认识的日本人,大和民族,就像中國土地上的绝大多数人永远会是我们这样的中國人。须知,这类客观事实并非与生俱来,如果在英国凯尔特人终被盎格鲁撒克逊人代替,在日本虾夷民族终被大和族所取代,那么我们印象中理所当然的“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國人为什么就不会被别的民族淹没?如果有一天蒙古人种特征的中國人少于其他人种,那么现在那个理所当然居权神授的中國自然也和被阿拉伯化了的埃及,被突厥化了的小亚细亚一样,为历史所湮没。对大多数国人来讲这应当是不愿见到甚至不愿承认其发生的可能性的,但是在我看来,走到今天已经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了的计划生育政策却在为这样可惧前景的到来铺平了道路。虽然只是出现了一个苗头,但我希望联合早报上的这一段话能让人明白计划生育正在带来什么“到南疆的代表城市喀什市,则觉得到了另外一个国家。用《今日美国》记者林大卫的话,”这里是我到过的最不像中國的地方。“喀什超过90% 的人口是少数民族,维族占绝大多数。这些年来,由于汉族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孩子越来越少;相反的,维族的孩子越来越多,少数民族比例有上升的趋势。到大街上,很少看到汉族人”。

  人的一生如此的短暂,使人本身就成为了一种持续时间很短的特殊资源,我国人口固然有13亿之众,但一个世纪之后如今的这13亿也该俱都进了黄土,换言之,倘若中國人从现在开始彻底停止生育,那么不要说13亿,就是挟有1300亿,到2100年中國也该亡国灭种了。这也是为什么就人而言更新换代水平如何要比现有绝对人口的多少更具深远意义,至少对于不太遥远的未来而言。而谈到生育水平时,现有的庞大人口基数却往往蒙蔽了我们的眼睛。但凡说起计划生育,愤愤不平者多指农村地区多生超生如何严重使计划生育事倍而功半。事实上,我国目前的总合出生率仅为可怜的1. 3,不仅远远低于人口新老更替的2. 2( 即平均每位妇女生产2. 2个孩子),也低于那些为社会老龄化焦头烂额的发达国家,比如法国的1. 85, 英国的1. 66,丹麦的1. 74。这些西方国家的形势严峻到了什么程度可以由一个关于国际形势未来走向的预测来体现。说美国和欧洲之间现在那点分歧根本还是刚开始,30年后穆斯林人口将占西欧各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并且有着更年轻的巨大优势从而将主导届时的欧洲社会,到那时美国如果还像今天这样招伊斯兰世界的恨,那么美国与伊斯兰化的欧洲之间将会真正的势同水火。欧洲尚且如此,比欧洲还生育率还低的中國呢?日本是一个真正的教材,要知道人口下降而无能为力是如何一种痛苦只要观察一下现在的日本就可以了。对比一下日本和尼日利亚就可以知道为什么说人口增长率比绝对数量有更深刻的意义。2002年日本和尼日利亚的人口同为1. 27亿,而前者在哀叹到21世纪中叶人口将不到一亿,而这一亿中有一半的人年纪将大于55岁并正在为自己的养老金发愁,如今繁华的东京100年后将萧条的群鸦蔽日,坊间无人,而就是这同一个日本,在50年代人口突破一亿时曾经举国上下为日益增长的人口给粮食生产带来的压力而惶惶不安,并曾一度计划将人口收缩到8000万左右,如今他们曾经期盼的人口规模紧缩终于来临了,我想日本的政治家现在是哭都来不及,他们的民族将一路这么萎缩下去,跌到8000万也收不住脚;后者呢?尼日利亚人却正在感叹政令不通无法对过高过快的人口爆炸。同样的道理,我国现在的人口好歹还在惯性增长,从现在的13亿上升到峰值14. 7亿时是怎样的感受我们现在应该好好体会一下,将来从14. 7亿下滑时再经过13亿这个数字时,所面临的景象就像日本和尼日利亚的例子一样,是绝对不会相同的。看到有些所谓专业的人口学者夸夸其谈着中國人口从13亿降到3. 5亿全国人民享受美国式生活实在觉得可笑,这位学者难道有能力把现有的13亿在保持年龄结构不变的情况如刀切蛋糕般降到3. 5亿吗?人口规模自然萎缩与因为天灾人祸导致的人口减少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它们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自然萎缩时还会伴随着年龄结构的不断恶化,如果将来200年没有大灾大难的情况下中國人真的自然减少到3. 5亿,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一个2200年有一半人口年龄大于至少70岁的“奇妙”社会。哦,对了,上面说到东京百年后将成为徒有高楼千栋的空城,我国经济发展活跃的长三角地区人口生育率还不如大东京城市圈呢,更是连大巴黎城市圈的一半都不到。后继无人,我们今天创造的繁华明天能够托付给谁呢?

  如果人口消长的转换如电器开关一般可任人摆布,那事情就好办多了,可惜现实世界的复杂总不那么遂人愿。在国内的大城市,即便现在宣布彻底废止计划生育政策,也无法期望有多少人会生育二胎,更别提什么三胎四胎了。连根本的生育愿望水平都低于平均两胎了,别说现在管着不让他生,就是不管他随他的意愿来,我敢说,除非拿枪逼着,否则大多数人会按着自己舒服的原则行事,平均一下还是现在这个水平。原因很简单,生育越多的后代成本越高,生活水平越高成本也越高。这里的成本不仅指财力,还有闲暇时间,精力等诸多影响现代人生活水平的因素。因为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欧洲国家有着很高的生育奖励却偏偏少有人去领。同样,你认为一对强调属于自己的时间和生活品质的夫妻为因为国家愿意每个月补贴200块牛奶钱就毅然决然的再生一个吗?这也是为什么在日本和北欧等国经济手段挽回社会消亡的努力显得如此的苍白无力。所以说,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即便彻底放开生育管制也将起不了任何作用了,我之所以认为现在改革计划生育政策中國还有机会,就是因为在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居民们他们还有一定的生育愿望,等到这部分人也觉得生一个自己活得还更好的时候,你就是再去补贴些什么让他们生也将于事无补了。这也使我感慨于韩国人有如此被称道的爱国精神,却还是在现实的压力面前低头,没有应政府的号召去多生育后代,毕竟抚养一个孩子需要的绝不是几分钟的爱国激情,也只有这么比较,才能明白生育愿望其实也可以是那么难能可贵的东西,绝不是一点所谓的补贴奖励可以换来的。我说这些只是为了让人明白,社会是一具活物,扭曲压抑的过强过久渐渐会使它失去新陈代谢机能。这也决定了我们在决定现在该如何做时不能太过一厢情愿,直线思维,而我们有些专家却也在参与编织着这样简单的童话,或者说是谎话,令我相当费解。我国的客观事实就是现有人口13亿,所有一切的一切都应以此出发才有进一步研究的余地,不然信口开河地说什么最适宜的人口是多少多少就没有任何意义。事实上中國按照适应人类生存的环境计算的人口密度远非被有些人妖魔化了的那么可怖,故而马寅初先生当初也主张平均两胎到三胎(这一部分要另起一篇才能讲得清楚)。我国按照可生存国土面积计算的人口密度约为340人/ 平方公里,约等于日本按照全国面积计算的人口密度而低于英格兰的377人/ 平方公里。每个中國人占有的可生存空间3- 4倍于日本,而日本人的生活水平却可达到美国人的一半到三分之二,可见要提高中國人的生活品质,科学合理的管理和布局,以及大力推进城市化建设才是根本之道,一味强调减少人口无异于杀鸡取卵舍本逐末。简单的计算一下,50座城区建设面积400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5000人的城市在只占用20000平方公里土地的情况下就可安置一亿人口,每平方公里5000人的密度相比较香港的6107人/ 平方公里(包括郊区)和北京城区高达24278人/ 平方公里明显是个很保守的数字了。比现在的北京市区人口稀疏四倍,还不够保证足够的生活品质吗?非要每个人都能开上水上飞机?客观事实决定了白日做梦,何况世界上也没几个国家能实现这样的梦想。实际上人口密度与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从来不像有些人宣传那样绝对的,非洲的苏丹利比亚和中非都可以说幅员广大人口稀少,如果人口密度决定一切的话这些国家的生活水平至少应该超过新加坡或者荷兰。把中國社会林林总总的问题与困难一股脑的往人口过多上推,说白了就是病急乱投医,想推托责任而已。现实世界里哪有解决一切问题的良方,如果中國的麻烦真的像有人说的那样全都要归结于人口,那中國人全死光了岂不更好?只有死人是完全没有烦恼的不是吗?

  自然规律决定了一片土地上某个特定族群的数量不会长盛不衰,只不过在没有人力干涉的情况下这个过程会持续相当久。而在中國,人类史上独此一家的对某个特定民族实行一胎制实行已经超过二十年,并越来越使得人口结构显得像一个怪胎,看来在某些人眼里这却仍然还只是个开始。他们倒是忘了之所以能像现在这样强力的推行生育管制就是因为人口数量上的优势。我之所以会对人口的生育水平感兴趣是缘于在加拿大第二大城市蒙特利尔的见闻。在蒙特利尔已经不太能见到中小学年龄段的白人,当地学校里亚非拉移民的后代占了大多数,而在魁北克省的首府魁北克市,中学生中更有一半人有穆斯林文化背景,只不过他们互相之间的族裔背景也有差异,来自东南亚和北非的各占了半壁江山,所以视觉震撼不像数据显示的那么大。每次有人跟我吹嘘蒙特利尔是北美的巴黎,我都想说两地不管别的方面有多少差异,就急速中东化来说却是如出一辙。到目前为止在魁北克白人仍然是劳动力的主力,但是他们中属于40岁以上区间的已是大多数,可以预见到十年二十年后魁北克社会的白人主导就会随着青壮年劳动力中人口比例的剧变而完全终结。当地政府目前正试图从拉美和东欧吸收更多移民来制造平衡,但东欧这样的地区本身处于人口急剧萎缩的阶段,还有多少符合条件的移民资源很令人怀疑,而且我知道澳大利亚和西班牙这样的国家对东欧劳动力也很有兴趣。实际上是魁北克人自发性的生育控制造成了今天这样的窘境,我认识的法裔魁北克人十个就有三个没有后代,而他们本人又往往已经超过生育高峰年龄一大截。这种自发性的少子化或无子化产生的结果和中國的计划生育相同,只不过他们已经明朗化而我们还算是在潜伏期末期。我相信魁北克的今天将会是欧洲的明天,二三十年后我们应该在欧洲看到类似魁北克目前的局面。相比较之下美国社会的自我造血功能比较完善,美国的总合出生率一直基本达到人口更替水平,90年代以后似乎还略有上升, 所以对于引进外来新鲜血液的需求美国不像欧洲那么急切。按照联合国人口署的预测2050年美国人口中有一半人的年龄会小于38岁,而届时的中國人口中将有一半的人年龄大于44岁,也就是说平均而言50年后的美国人将比中國人年轻六岁,这个差距其实不小了,约相当于现在中國与加拿大之间的。基于这一考量我认为在其他方面相同的情况下美国社会的前景将会好于其他发达国家。

  最后还是要呼吁一下,人口政策不可作太单纯的考量,管得了的都是自己人,别人是不会自发自愿的响应你“要减少大家一起减少”的。总而言之,对于发展程度相近的文明来说,相互间关于语言文化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形态等等,归根结底都是人口结构的竞赛,所以西班牙语的地位终将会超过法语,所以日本永远不可能整体上超越欧美,所以以色列的社会安全永远无法保证。人是第一位的,一切繁荣稳定没有了合理的人力资源支撑都是空谈迷梦,自我毁灭式的人口政策在两代人的时间内就将结束这种痴人说梦,到时候一切都晚了,万劫不复。

  作者:张雷

美国越来越“世界”了

星期三, 11月 17th, 2004

  前些天,美国大选活动牵扯着世界传媒和民众。特别是临近大选投票最后决断日,全球许多媒体大幅版面都让给了布什和克里。11月2日这一天,更是突出了对美大选的报道,有的媒体干脆停播其它内容,连续报道大选信息。国内各网站也滚动报道美大选情况,都做成专题板块,全方位报道美大选。一些国家还专门派员到美国观摩大选。这些都给人一种明显感觉:美国越来越“世界”了。

  不远万里的美国搞总统选举,咱们操的是哪门子心呢?说不清,反正关心。11月3日上午(美2日晚),是美国大选各州陆续统计出结果的时间,我守着电脑,一会看结果一会看结果,看着布什和克里所得选举人票的不断变化。中午,相隔千里之外、在上海读高中的女儿由于了解信息不便,给我发来短信,想知道进展情况。于是我随时给她传递信息,我们来来回回发送了几十条短信。女儿发短信说,我的信息通报很及时,她随时转达给班里的同学,引发了大家的议论。女儿在上海上高二,咱们的高中生居然也如此关心起“世界大事”来了。可见美国在咱中國人眼中的“世界”分量。

  能不“世界”吗?看看美国的发展,看看美国的影响,看看美国的表现,它想不“世界”都不行。

  美国的经济地位一直在世界领先。由于科技实力、市场实力、企业实力的定位,决定了美国经济全球霸主地位。说经济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是说美国经济的参与,许多国家的对外经济,主要是同美国发生交往。当然,这种交往是互利的。但这仍能表明当今美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美国的军事更是称雄于世界。美军装备之精良、手段之先进、条件之优越、实力之强大,无国能比。这还表现在他们经常到别国去“维护本国的利益”,把外国当成了自己的演兵场。有些针对外国的战争,虽不一定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但也是为了帮助外国祛邪扶正,解放外国“受苦的人民”于水火之中,美国人肯定是这么认为的。美军差不多把整个世界都纳入了“防卫区”,不能不给别国人造成一种“世界警察”的印象。

  仅仅是“世界警察”可能还有可爱的一面,警察会有意无意中做下一些好事。但我猜想,一些美国人肯定是把美国当成了“世界领导”了,而他们发明的“单边主义”就是很好的证明。“单边”者,即对外想咋干就咋干是也。冷战结束后,世界就剩下了一个完整的超级大国美国,因此一些美国人可能感到,同一些别的国家事事讲“双边”或“多边”有些“不对等”,有失美国的分量,搞“单边”才最能体现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单边主义”实际上就是美国耍的“世界领导”派头。

  从这些来看,美国能不“世界”吗?世界能不关注美国吗?其实,美国如果放下“老大”的架子,多协商少动武,或许它在世界的作用会更好一些,同别国的交往会更多一些。美国的“世界性”,还在于人类社会思想文化的接近趋同性。许多原来闭关锁国的国家,今天渐渐打开了大门,使本国人民有机会了解世界,让世界影响本国,以保持同世界的同步发展。这些也是世界各国都关心美国大选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来看,世界各国的共同点会越来越多。

  (作者:河南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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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光瑞

己所不欲要施于人

星期三, 11月 17th, 2004

         ——评美国拒绝向中國遣送“东突”囚犯

  时近年末,在那自由民主之地、繁荣富裕之乡的美国,正上演着总统选举的大戏。在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精彩表演中,插上了一条既在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内小插曲——美国政府宣布拒绝向中國遣送在阿富汗战争中被美军俘虏的“东突”分子。

  美国政府的这一举动,政治姿态大于实质意义。释放十几名被俘的“东突”分子,并不会对中國的国家安全构成实质性的威胁。但这是美国决策层再明白清楚不过的表态——美国永远不会把中國当作一个可靠的、合格的伙伴更不要说是盟友了。“任何磨难也改变不了人的秉性,任何危机也改变不了